眉山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

眉山网讯(杜晓恩 记者 陈燕利)10月23日,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十庆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爱玲、陈万忠、李建章、李永高、王晓丽、宋仕祥,秘书长徐智勇及常委会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体育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精神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眉山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议案的说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关于《眉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有关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眉山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修正案)》的说明、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人事任免议案。

随后,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分组审议,审议和讨论了各项报告和议案,均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通报了对市政府办理审议意见情况的满意度测评结果和有关审议情况;表决通过了《眉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眉山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的决议、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眉山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修正案)、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人事任免议案。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并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前,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市委常委、副市长陈晶,副市长毛洪涛、肖忠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皓,市监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和涉及议题的相关市级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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