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NBA联盟为詹姆斯改走步规则?

清水湾东哥

NBA本质上一个商业大联盟,NBA规则制定有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球星法则。历史上有许多规则是为某位球星专门制定或者修改的。

1.比如上古神兽人物张伯伦,联盟为了防止他过于无解特意将将3秒区由12英尺加宽至16英尺,来限制张伯伦的统治力。

2.再有就是大鲨鱼,奥尼尔的身体素质在NBA属于现象级的,往篮下一战,其它球队中锋根本没法玩。于是修改了篮下合理冲撞区、允许了联防战术的运用、禁区三秒违例。

3.联盟之所以为詹姆斯的“四步上篮”进行合理化修改,表面上是为了比赛更具备观赏性,但实质比赛的观赏性就意味着有更多的观众,就意味着更多的盈利!不过也从侧面证明联盟已经认可詹姆斯为当今篮球界第一人!


图看大千世界

nba本就是商业联盟,会针对一些现象修改规则很正常。这种现象往往是在球星身上发生,所以才让人觉得是所谓球星规则,球星特权。

比如因为在现有规则下某些球员太无解了,比如为了乔治麦肯和张伯伦扩大了两次三秒区,为了奥尼尔设置的合理冲撞区。

比如四步上篮的规则主要是这些球员在高速上篮中裁判很难判定持球的第一步到底是怎么算,而严格按以前的三步上篮其一是很容易走步违例影响比赛流畅性,其二是很多精彩的进球其实严格来看回放都是走步的。所以为了观赏性联盟改了规则允许四步上篮。这个规则并不是专门为了詹姆斯而设的同时也是合理的。毕竟对规则尺度把的比较严的FIBA去年也改成了四步上篮的规则。

至于总有人说詹姆斯走步不被吹,除了螃蟹步上篮以外其实很多数时候是持球背身的小碎步。这个确实是违例的,但因为动作幅度太小,不是盯着脚看或者看回放是很难注意到的,毕竟裁判更多是关心手上有没有小动作吧。这种走步不只是詹姆斯有,其他球员也有,只是詹姆斯走的多了点,同时又因为是巨星,一举一动都在聚光灯下,所以才总被观众看到拿出来说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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