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伊利谣言案”邹光祥、刘成昆被判刑一事?

Gingai-K


别有用心的文章

一条“伊利股份董事长潘刚被带走协助调查”的消息,在各网站和社交媒体上大量传播,司法鉴定中心给出的数据表示:邹光祥在微信公众号 " 光祥财经 " 发布的文章,点击数达 574.5 万次;刘成昆在微信公众号 " 天禄财经 " 发布的 3 篇文章,点击数达 10993 次,引发市场波动和公众恐慌,时间几经发酵,多次反转,真相浮出水面,由别有用心的自媒体,利用网络传播效应,既有目的又有诉求对伊利进行造谣,进而获得私利。

自媒体不应成为网络谣言的根源

自媒体造谣事件频出,有一些自媒体还引导舆论,利用网络传播效应,利用造谣勒索钱财,官媒连续刊发多篇文章揭露自媒体乱象,其背后黑幕远非你想得那么简单。网络空间下的灰色利益被部分自媒体装进一个个形态各异的“新马甲”。自媒体的兴盛,使民众在表达上获得了前所未有的便利,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始终挥之不去的网络谣言。某些自媒体账号造谣传谣是为给自身带来流量,而流量数据好看之后就可以成为他们向广告主开价的砝码,最终是为了金钱利益,有公号因此年入千万。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有人将伊利造谣事件和鸿茅药酒报警抓谭秦东事件联系起来,虽然都是因“谣言”而起,但是不尽相同,伊利造谣事件针对的是伊利的“人”也就是管理层,对伊利的产品,大家还都是很认可的,而鸿茅药酒事件,针对的是产品,企业大量的负面信息足以说明问题。

自媒体不应成为法外之地,二人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刘邹二人的网络文章,给伊利和潘刚本人造成了财物损失,网络也是可以认定为公共场所,能够构成“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说话需谨慎,你懂得。


刘辉律师


判决下了,但邹光祥、刘成昆表示要上诉,最终结果如何,还的看二审终审。但该案带给我们的思考确是很深……

1、因文获罪被判刑

咱先看看“伊利谣言案”始末:

2018年3月26日,一条“伊利股份董事长潘刚被带走协助调查”的消息,在各网站和社交媒体上大量传播,让与伊利公司相关的奶农、上下游合作商、企业员工以及资本市场投资者感到恐慌。

2018年10月24日9点30分,邹光祥、刘成昆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一案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宣判。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邹光祥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刘成昆有期徒刑八个月。两人当庭表示上诉。

据了解,今年3月24日起,微信公众号“天禄财经”作者刘成昆陆续在其公号发布《出乌兰记——盘先生在美丽坚》、《出美丽坚记——盘先生回乌兰配合调查》、《出乌兰记——童话故事》三篇文章,暗示性地把“小说”所指与伊利董事长潘刚联系在一起。

3月26日上午,邹光祥在其公号发文称“光祥财经获悉,潘刚已于近期回国,很快被有关部门带走并协助调查。”

当日,伊利发布澄清公告称,相关报道不实,市场传言均为谣言,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2、对于企业的批评需谨慎

此事孰是孰非既然已经走到法律程序上来,且当事人进入上诉程序,我暂不发表最终结论,但是,作为自媒体人,我们在选择批评他人时,一定要谨慎。

自媒体时代,是一个“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何止是伊利,近些年,万达、淘宝、京东、滴滴、饿了么……哪些大的平台没遭遇过网络谣言中伤?

相对于自媒体作者的情绪宣泄、跟风凑热闹式的发文,涉事企业一般不会理会,因为人人都骂你你挨个回骂不现实,显得太小肚鸡肠。

但若某些文章已经形成一股风潮,或者呈“网络暴力”化发展,已经影响到企业、创始人声誉时,企业就要出手反击了,于是,近些年我们屡见企业针对自媒体的千万级、百万级名誉索赔官司开庭。

虽然最终胜诉者寥寥、且赔付金额也仅几万块而已,但对自媒体人来讲,这几万块也是熬灯守夜逐字敲出来的血汗钱,可以说警示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而对于“伊利谣言案”来说,这样的标杆性、龙头上市企业,高管的一举一动,尤其是涉及到法律层面时,极易引发股市动荡,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并且,这样的损失不仅伤及创始人、高层,更有众多股民利益受损。

我们暂且不说邹光祥、刘成昆所言是否属实,照一审结果来看,他们是输了官司,至少伊利方面提交的证据能证实他们文章肯定有误。但此事给我们的警示意义还是很强的:

自媒体不是法外之地,言语需谨慎啊。

大家觉得呢?

认可我的回答,那就请关注一个呗。


普了次法


这事迟早要爆发,伊利经常被谣言攻击,而且手法几乎一样,目的也明显看得出,所以,可以判断是同一个意志影响的事件,2008年,2011年,2012年,都有谣言攻击伊利,从伊利实行管理层股权激励之后,谣言止五年,2018年又起,中间五年应当是在策划事件等待机会。

昨天,2018年10月23日,伊利选择将事情公开化,实名指控各种谣言攻击的幕后人物。对于伊利股东来说,这是好事,彻底解决问题,将暗处的事情晒出来,大家心里有数,不再受到无缘无故的谣言影响股价。

以前伊利每一次的谣言攻击,都历历在目,印象深刻,一直都在想,这么明目张胆反反复复影响股价,是什么人在主导?终于看到了。

等于股东以后彻底杜绝了不需要忍受的负担。

这也会作为一个经典案例,有警示作用。

不管谁对谁错,至少可以这么说,利用不光明的手段,使大范围的人受损,这个制造谣言的人,显然做法是不得人心的。

伊利也证明了一家公司,要做强大,坎坷,这个也是长线投资的风险:不确定性永远存在。


西格玛的化学


案件始末要追溯到今年3月份,当时有人在网络曝光了伊利股份董事长潘刚被抓,立即此文章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伊利针对此事立即报案,据伊利执行总裁张剑秋介绍,此次的网络谣言与曾伊利某高管脱不了干系,这名高管曾挪用公款2.4亿,张剑秋呼吁为了维权,并希望能将挪用公款一案进行公诉。



该事件发生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两级政府立即成立了专项调查组,经过一系列的摸排调查,最终锁定了邹光祥、刘成昆,二人先后被批捕。根据嫌疑人的交代,“这是一次有组织、有预谋、有策划、分工明确的网络谣言案”,有一只幕后黑手花钱雇佣一批网络写手,以网络文章小说故事等形式对伊利及主要领导进行造谣诽谤,给企业经营发展和广大股民及投资者造成了巨大损失。

案件发生过去大半年之久,10月24日,邹光祥、刘成昆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一案终于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宣判。 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邹光祥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刘成昆有期徒刑八个月。两人当庭表示上诉。


看来二人对于该判决还是不服气,利用网络发布文章,造谣、诽谤,给予他人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如果法律不给予审判,那任何人都可以在网络上造谣生事,那网络上还不乱套,俗话说祸从口出,既然说出了谣言,就必须得为自己的话负责任。做人起码的原则不能丢,不能为了钱什么事都干,有些事情可为,有些事情万万不敢触碰。网络传播谣言速度惊人,所以在网络上也要谨言慎行,不要给他人造成伤害,也不要给自己找麻烦,还网络一个可靠、真实。

触碰了法律,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既然做了要敢作敢当。莫要触碰法律,法律的威严不容任何形式去挑衅,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珞珈评论社


据网上消息:“伊利谣言案“,是指3月26日前后,在网上疯传的“伊利股份董事长潘刚被带走协助调查"的不实报道一案。……

以撰写自媒体文章的方式进行此消息传播的邹某和以"盘先生"为主人公写小说方式进行此消息传播的刘某,被呼和浩特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提起公诉;近日,被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邹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两人当庭表示上诉。

另据新京报采访到伊利执行总裁张剑秋的说法:这次的“谣言案",是一次有组织,有预谋,有策划,分工明确的“网络谣言案"。他认为,是有一只幕后黑手花钱雇佣的一批网络写手所为。而且他还可以负法律责任的认为:这只幕后黑手与伊利集团的一名前高管脱不了干系。……

真如他所说,难道事件的起因,是原伊利集团的内部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的再次发酵?难道本案的案犯邹某和刘某只是两个为了利益而丧失了做媒体者所应有的社会责任和道德底线的间接受害人?!两人同时当庭表示上诉,难道此案还没有结局?有别的猫腻存在吗?


知足常乐1284922



飘向乐乐


关于这项问题吗,我之有看大家的说过。他的享细情况吗,我根本一点也不了解。没有真实的见过,没有了解事实,就不能乱发言,和乱评论。我是真不知真情的人。很抱歉,谢谢吧。,,,


路人165442066


谣言止于智者,传媒舆论不可不听,不可全信,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有些媒体人为一已私利,目无法纪伦理底限,违心散布不实传言的大有人在,读者(观众)要睁大眼睛,理智阅读,反复论证,辩明真伪…对有些负面新闻更该慎重,不可人云亦云,随波逐流,盲目传播,武断评论…鉴于此,本提问中有些事实不详,不便多谈,只好阐明个人对媒体的态度。


大厨老齐



手机用户6064635183


这两个人怎么能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如果伊利官网举报为实,这二人就是帮凶,给民族企业带来重大声誉风险。一定是伊利又要举报,接待的人想查不敢查,就给伊利支招了,公开吧,然后又从这两个根基没有很深的人下手,先定个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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