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酒吧的小巷子裡,撿了個痞子小混混

我在酒吧的小巷子里,捡了个痞子小混混

我第一次見那個小王八蛋的時候,他被人揍得鼻青臉腫,一臉骯髒,嘴角掛著血,正在酒吧後面的衚衕裡,坐在地上靠著牆喘著粗氣。他的白襯衫又破又髒,領結歪在一旁。

我看到了剛剛的過程,對他嗤之以鼻,欠債不還,打死也是活該。本來這種事我才懶得再理,不過可惜,我是這酒吧的老闆,他把我發他的制服弄爛了。

剛要走過去,卻見他用胳膊抹了一下嘴角,靠,血跡是很難洗乾淨的!然後伸著手對著一個東西抓去,我定睛一看,他抓的東西,居然是個吃了一半的包子,掉在地上,皮兒都黒了,他不會要吃吧?難道是為了保護街道清潔扔進垃圾桶?

他居然真的將包子撕了皮,放進嘴裡。

喂!沒吃過飯啊?!我走過去惡聲惡氣。

他嚇了一跳,挑著眼睛看著我,還抓緊時間把剩下的包子塞進嘴裡,整個嘴鼓著,拼命地嚼。

媽的,又不是災區,讓我看到這種場面。

我大概太凶神惡煞了,他眼裡怯懦地說:“大哥,你是哪邊的?我沒見過你啊,我欠你多少錢?”

“他媽的,我又不是老賴剋星,你到底借了多少債?”

“咳!那你早說啊。嚇我一跳,以為又要挨頓打呢。”他顫顫巍巍地站起來,臉上卻輕鬆了,還伸手拍拍身上的灰,轉身往裡走。

“你站著。”我喊了一聲。

“幹嗎?”他回頭看我。

“你就這個樣子上班啊?”

“你管得還真寬!”他挑著眉毛看了我一眼,還是往裡走。

我跟上去。看見他在後廚的水龍頭那兒洗了起來。弄水果的老張說,喂,又捱打啦?他在水龍頭下點頭,唔的應了一聲。

你小子骨頭還真硬,老張接著說。

他喝了口水,咕嚕咕嚕地漱口,隨即吐了出去,笑嘻嘻地跟老張眨了個眼。

然後,他看見了我。

“喂,你來這兒幹嗎?非工莫入,看見沒有。”他指著貼在門上的告示。

老張也才看到我,嚇了一跳,“老闆!您怎麼來了?”

“老闆?”他大眼瞪小眼地看著我“不會吧。”

我面無表情地看著他。

他低著頭站著,旁邊站著的帶金絲眼鏡的是這個酒吧的主管。其實,我已經好久沒來了,這個酒吧生意不錯,我一個月只來個一兩次。

主管剛要說話,他突然痛心疾首地說:“老闆,我錯了。”

“你啊。”主管說“怎麼回事啊,衣服弄成這樣,怎麼上班,多損壞酒吧形象啊。”這個主管的強調跟個國企主任似的。

“怎麼處理啊?”我問。

“扣錢,扣錢。”主管說。

“別呀。”他猛地抬頭,“我現在試用期一共才300塊錢,你再扣,我喝西北風啊。再說,我還得還錢呢。”

“那就別幹了。”我冷聲說。

他盯著我,我才看清他的臉,雖然,帶著青紫和傷痕,可是,長得還比較順眼,挺清秀的小子。

“你盯著我幹嗎?不服氣?”我問他。

“我又沒弄壞酒吧東西,幹嗎扣錢?”

“扣了你的錢,就要了你的命了?”

“差不多。”

“你至於窮到撿包子吃嗎?這兒是北京!大城市!”

“切。”

“切什麼?”

“誰規定大城市就不能撿包子吃了?我餓了。再說,那是我自己買的包子,我好幾天沒吃肉了,剛吃上,那幫要債的就來了。我再撿回來吃怎麼了?打一架多消耗體力你知道嗎?”他居然振振有辭。

“你不是打架,是捱打吧?”我損他。

“那又怎麼樣?”

“你三天兩頭地捱打,今天是在後面衚衕,你吃著包子挨頓揍,明兒個打進來,砸壞我的東西,你賠得起?”

“賠不起你就不要我賠啦?”

“你是蝨子多了不咬啊?”看他最多不過20歲,還真是血氣方剛啊。

“我惹不起你,總躲得起吧。”其實,我惹不起誰啊我。

“老闆,沒有那麼嚴重。”他挺討好地看著我,看來,他真的需要這份工作。

“其實,你想賺錢,也容易啊。”我說,看著他清秀的小臉。

“看你這樣的,一個晚上幾百塊沒什麼問題吧。”

聽了這話,他討好的表情蕩然無存,狠狠地瞪著我。然後說:“我一共幹了10天,一共100元,麻煩給結了。”他伸出手。

主管看了我一眼。

我慢幽幽地說:“一件襯衫80,一個領結30,你還需要給我10塊錢呢。不過,我這個人大方,不跟你計較!”

他風似地衝了出去。

一會兒,又風似地回來,把那件襯衫加領結扔給了我。

“你這輩子倒黴到底,別看你現在有錢,牛×,以後,一定跟狗似地,不,狗都不如!你看著吧。”他扔下一堆話,光著膀子跑了,在門口還被絆了一下,差點摔倒,我哈哈大笑。

其實,這個孩子也挺不易的。主管說。

我看你別在這兒幹了,找個福利院什麼的不是更好?我說。

他不說話,走了。

哼!我同情人?開什麼玩笑。

我常常跟人家說,我窮的就剩下錢了,同情,友情,愛情,什麼狗屁情,通通給我玩兒去。

我這輩子,說白了,就是來揮霍,放縱的。你給我什麼都可以,別讓我付出。我說的是感情。錢嗎,我有的是,誰讓我高興,誰就用。

對了,忘了說了,我叫遲願。

說到放縱,就不能不說說我的‘伴兒’,我男女都喜歡,以前養過小妞兒,後來覺得膩了,找男孩兒,到舞蹈學院,到酒吧。後來,遇到了程暉,算算他在我身邊也不短了,有小半年兒了吧。我覺得,我有點離不開他了。我說過,我沒感情,不過,我自己喜歡的東西,就不會放手。不喜歡了,一刻也不多留。

第一次看見程暉,我就對他留下了太深的印象,他長得非常漂亮,漂亮得無懈可擊,漂亮得石破天驚,漂亮得讓人想據為己有。我有著各種各樣的男女朋友\,我從來沒有想過結婚,我覺得我這輩子就是來世上玩玩的。在和他睡覺之前,我還以為我得抗拒,沒想到,我挺樂於其中。於是,程暉成了我暫時的渴求。他進到我房間裡的第一句話是:你能給我什麼好處?

我說,你要什麼?

他說,錢,和權。

你要得不多。我坐在沙發裡笑。

我不得不說,這小子絕對是個尤物,他絕對不是個雛兒,而且還相當有技巧。我跟他說,寶貝兒,你要什麼,我都給你。

是的,我給了他他要的,其實,不難,有了錢,權自然就來了。

他也找對了人,我這個人,窮的就只剩下錢了。

他現在開了一個公司,每天西裝筆挺,遊走在商場中,他確實是個人才,白手起家的公司,被他弄的營業額翻了幾番。他和人家說,他是歸國華裔,他裝得挺像,唬了絕大多數人。我在暗地裡笑,這個小子確實有手段。

不管怎樣,晚上我們還是會呆在一起。

我有一大群狐朋狗友,他們或者和我有著相同的喜好,時常開著大奔跑到舞蹈學校去找小魚;或者在健身房和漂亮女生交朋友。我們茶餘飯後的消遣,也是說著相關的笑話,幾個人齷齪地笑,笑得十分下流。

我對誰都談不上愛,我早把這個字從我字典裡刪了。用錢買來的,哪裡來的愛?笑話。

程暉是個有野心的小子,這點我知道。我齷齪,可是我不是傻子。我只允許他的野心發生在我許可的範圍內。

事後,他總是嫵媚地和我說,願,讓我籤大單吧?

公司裡超過十萬的大單都是必須由我籤的。

我看著他異常漂亮的臉,笑著說,等我哪天殘廢得手動不了了,你就幫我籤。

他的臉上閃過一絲不快,隨即緊張地說,別胡說,你最健康了,什麼殘廢不殘廢的。

那你豈不是很失望,我心裡說。手捏了一下他高挺的鼻子。

我看得透他,不代表我不喜歡他,我其實有點離不開他的。

我在二環買了個公寓給他住,這幾天一直在裝修,我還沒有告訴他。我知道他不是女人,光給東西滿足不了他,他要的是個發展空間,可我原來不大明白,以他的能力怎麼淪落到和我在一起。不過後來,我逐漸看出,這個小子喜歡走捷徑,越快越簡單越好。我是他的捷徑。我不在乎做誰的捷徑,我沒吃虧。

原來一直有個設計師在跟,我也沒怎麼去看,眼看快完工了,我有了興致去看一看。

沒想到,一進門,居然又看到了那個小王八蛋,他居然又在吃。他捧著盒飯坐在窗臺上,塞了一嘴的東西。我懷疑,他是餓死鬼投胎。

他看見我的時候,嘴起初不動了,然後又慢慢嚼起來,我看他這個樣子就氣兒不打一處來。

設計師衝屋裡的幾個裝修師傅使眼色,他們都明白我的來頭,對我又笑又點頭的,惟獨那個小王八蛋還不住地往嘴裡扒飯。

我衝他走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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