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法在線|巨額打賞、內容低俗,六部門聯合部署加強網絡直播管理

本文根據張敬輝律師8月22日做客《警法在線》欄目音頻整理

聽眾朋友好,歡迎來到今天的《警法在線》,我是主持人鄭磊。首先來關注近日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聯合下發《關於加強網絡直播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各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網絡直播服務許可備案管理、強化網絡直播服務基礎管理、健全網絡安全長效監管機制,大力開展存量違規網絡直播服務管理工作。

王某將私家車隨意停放在樓下,沒有停在指定的停車區域,沒想到被10樓脫落的空調外機及牆皮砸中。近日,新疆省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空調外機的業主郭某和物業公司分別向王某賠償損失7000餘元。今天,我們針對這兩個案例一起和直播間的嘉賓來分析。

警法在線|鉅額打賞、內容低俗,六部門聯合部署加強網絡直播管理

嘉賓:北京張敬輝律師

主持人:關於網絡直播,我們這段時間關注特別多,從誕生伊始到現在,就伴隨著種種的聲音。有擁躉,有很多人認為網絡直播把很多人推到大家面前,有很多才藝的草根也可以在這裡展示自己。但也有很多聲音認為網絡直播充斥著大量低俗、不雅的內容,對青少年的影響尤其明顯。現在,六部門聯合部署大力加強網絡直播基礎管理,這樣的《通知》最後到底能起到一個怎樣的作用,對現在直播的亂象能起到哪些規範的作用,我們拭目以待。

說到網絡直播平臺,張律師,對於目前網絡直播的現狀您有什麼看法及感受?

張敬輝律師:最直觀的感受,就是我們平時用手機和電腦上網的時候,經常會莫名其妙彈出一些網頁,大部分都是一些網絡直播平臺的廣告頁。這作為一種新興的傳播手段,滿足了老百姓獲取信息的一個新的途徑。也有人可以通過這樣的平臺表述自己對一些問題的看法。應該是一件好事,多了一種傳播手段。但是,大部分彈出的廣告頁顯示的都是不健康的內容。一些主持人,特別是女主持人在裡面,搔首弄姿,暗示一些庸俗低下的內容,據此來吸引觀眾。

我們在肯定它是一種新的傳播方式的同時,對傳播的內容一定要嚴加管束,因為特別容易對青少年造成不良的影響。

主持人:對於成年人來講,即使看到彈出的廣告頁,包括看網絡直播有自己的選擇和自己的意向,也不一定會被低俗的廣告吸引走,但是年輕人就不一樣了。而我們最擔心的恰恰是年輕人受到這樣不良網絡直播的影響。

看這個《通知》,首次明確了行業監管,主要提到了三方面,以前可能只是針對一方面來做我們的管理工作。這裡面是網絡直播服務的提供者,就是網絡直播平臺和主播們,還有網絡接入服務的提供者,還有應用商店等各自的責任。各相關的互聯網企業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以前,比如哪家直播平臺出問題了,我們責令哪家直播平臺進行整改,如果有問題,就要予以封停,在應用商店予以下架。和以往誰出問題調查誰相比,有哪些進步呢?

張敬輝律師:進步最關鍵的是明確了各方的責任。我們不能頭疼醫頭,腳疼醫腳,雖然我們說法律對於現實生活的規範具有滯後性,因為法律不可能預見現實生活。而現實生活,在改革開放大的背景下,一些新生事物不斷湧現。在這種情況下,網絡直播原來的誰出事來查誰的做法屬於治標的一種方法。如果要治本,就要從根源上。

從應用商店上,如果網絡直播平臺直播的節目沒有得到相關部門批准的話,應用商店就無法上架,老百姓就沒法下載。然後,在過程中,網絡直播的提供者如果出現了問題,那麼他也要承擔責任。網絡平臺服務的接入商,如果發現網絡直播的問題沒有及時予以下線,他也需要承擔責任。對各方責任的一種明確,更有利於網絡直播平臺的良性發展。

主持人:以往來講,我們說誰觸犯了法律,我們來處理誰是沒有問題的。但從長遠來看可能是治標,只能針對某個案件進行處理,並不能解決行業整體的問題。如果把各方責任都明確了,無論是直播平臺還是接入商,應用商店,各方的責任到人,有利於我們對整體問題的解決。

從《通知》中可以看出,網絡直播的許可,進入的門檻比以往是更高、更嚴格了。如果直播平臺的門檻越來越高,管理越來越嚴格,對於後發企業的平臺會不會不太公平?

張敬輝律師:如果從競爭的角度講,對後者來說,相對於前者相對寬鬆的入門門檻確實不太公平。但是,從社會治理來說,門檻的提高,順應了社會治理的大方向。而且,任何一件事情也沒法做到100%的公平。就拿律師來說,我們律師資格現在是考了,在當時80年代,剛恢復律師執業的時候,我們不用考試,考核就可以。所以,你能說,我們通過考試的律師與原來考核的律師相比,就不公平了嗎?我們認為不是這樣的,要符合社會發展的這種整體發展方向。

主持人:而且《通知》也要求了,以往的直播平臺,我們現在要求提供的資料、資質,你們也要提供,只不過可以有寬限的時間。

經營過程中,要求主播實名制。以往很多案件發現,有的孩子用父母的手機、賬號登陸直播平臺,來鉅額打賞,甚至把家裡的積蓄花光了。針對這一現象,實名制能解決這一問題嗎?

張敬輝律師:如果僅僅從手機的實名制來講,我認為還解決不了這個問題,還應該多管齊下,比如,手機對應的使用者或者所有權人,是一個四五十歲的人,或者年齡更大,而他經常觀看的內容可能是十七八歲的青少年喜歡觀看的,那麼網絡直播平臺就有義務來進一步核實。

主持人:通過數據是能看出這一現象的。

張敬輝律師:對,所謂的大數據嘛。我們還可以借鑑滴滴運營的方式。每一次登陸,來一個人臉識別,這樣,至少能90%杜絕冒名頂替登陸平臺的現象。

主持人:大家可能覺得有點麻煩,但是為了能夠解決對我們影響比較大的問題,不失為一種辦法。如果直播平臺責任到人,他們可能會想一些技術手段,超過我們所能想的技術手段,由於企業經營的驅動,就會想辦法來解決這一問題。因為以前我們確實看到孩子用父母的手機,造成鉅額打賞,觀看不良內容等,我們一直在想,這一問題到底該如何解決。實名制能不能真正落實到位,實名到人也是《通知》落實的一個關鍵。

再來看,《通知》要求加強網絡主播的管理,建立主播黑名單制度。以往,我們是對出現了比較大的問題的主播進行處理,很多遊走於邊緣的主播依然很活躍,並不代表處理的人有問題,其他人就沒有問題了。打擦邊球的行為很難規範。此次管理,如何對違規的主播作出適當的處罰?直播中有一些問題比較輕的,可能主播在直播的過程中並沒有意識到,程度也不是很嚴重,作出適當的處罰而不是過於嚴苛,這也是我們對於管理主播的智慧的一個要求。這一點上,張律師有什麼建議嗎?

張敬輝律師:首先,處罰的種類要細化,比如,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悔過等等。另外,對這種處罰還是以教育為主,我們的目的並不是處罰,關鍵得讓人知道哪裡錯了。什麼該做,什麼不能做。同時,我建議,對於這種知錯而一貫再犯的主播,要把處罰和個人徵信掛到一起。可以借鑑法院對失信被執行人的處罰措施,限制高消費、不能坐飛機等等。不一定非要罰多少錢,拘留多少天,可以把處罰的項目細化,而且要貼合主播的職業。

主持人:我們再來看,對於內容,就是健全完善直播內容監看審查制度和違法內容處置措施。有兩種情況我們要分別對待,一種是確實沒有發現有害內容,另外一種是平臺為了競爭,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為有些時候,一些違規的內容能帶來流量。直播平臺在一開始起步、強佔市場的時候,不乏這樣的現象出現。怎麼來對待和解決這兩種情況呢?一種是真沒查著,另一種是故意沒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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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敬輝律師:首先我們認為真沒查著還得看他採取了什麼措施,如果按照現有的技術水平進行審查而沒有查著,那麼主播平臺的主觀過錯就很低,或者是沒有,至多算過失。如果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主觀過錯至少是間接故意。不是說直接,至少是間接故意。

主持人:咱們再來看新興事物,確實不能一棒子打死。因為很多新興事物在發展中也是不斷在規範,但也不能任由其打破底線。管與放的邊界和度,您有什麼建議?

張敬輝律師:邊界和度應該結合法律和道德,或者說叫社會的公序良俗,結合起來審查新生事物,看究竟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

主持人:大家都知道,現在信息獲得的渠道實在是太多了,以至於出現我們前面說的鉅額打賞等問題,怎樣把新興產品的漏洞給捂住呢?雖然法律是滯後的,但是我們能不能提前做一些預防呢?

張敬輝律師:完全可以。首先是對於打賞人的身份,究竟是未成年人還是成年人,可以用技術手段來堵漏。但是有一些平臺明知漏洞而不堵,那就需要監管層來堵漏。第二方面,關於打賞的金額。我們可以設定上限。比如《反不正當競爭法》對於抽獎的規定,最早是單獎不超過5000元,現在是提升了10倍,今年對於單獎的數額做了重新的修改。所以,這一點可以借鑑《反不正當競爭法》。

主持人:再來看一個案例,王某將私家車隨意停放在樓下,沒有停在指定的停車區域,沒想到被10樓脫落的空調外機及牆皮砸中。結果修理費需要1.7萬元。

最後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空調外機的業主郭某和物業公司分別承擔40%的責任,分別向王某賠償損失7000餘元。亂停車的王先生負20%的次要責任。

請張律師為我們介紹建築物、或者是附著於建築物的物品掉落,導致他人財產受損,在法律上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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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敬輝律師:法律的規定還是比較明確的。擱置物或者建築物上附加部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來承擔責任。

主持人:王某的車未停在指定位置,結果被砸,需要承擔一部分責任,法院也是這麼判的。如果停在指定位置,車被砸了,這種情況是不是車主就不用承擔任何責任了?

張敬輝律師:如果停在規定位置就不用承擔任何責任。這種案子發生很多,特別是下大雨、颳大風的時候,很多車主停在規定停車位上,結果樹倒了,把車給砸了。樹木的擁有者和管理者就要承擔責任。

主持人:車輛維修費用合不合理誰來定?

張敬輝律師:費用合不合理由第三方來定,如果雙方對維修費用各執一詞,如果已經發生了,就按已經發生的算,如果沒有發生,就由第三方來進行鑑定、評估。

主持人:空調機主郭某表示多次向物業提出維修牆體的需求,但是物業沒有盡到維修責任。郭某認為空調外機摔壞了,這個損失在本案當中能否成立?物業公司是否應該承擔責任?

張敬輝律師:空調所有權人的損失,應該另案起訴,和本案沒有關係。如果是因為物業公司沒有盡到維修牆體的義務,那麼空調的損失也應由物業公司來承擔。

主持人:物業公司認為空調不是自己的,空調掉落砸到車的損失應由空調機主來賠,這個理由成立嗎?

張敬輝律師:比較牽強。按照法律規定,所有人和管理人都應該承擔責任。郭某是空調所有人,對於空調機附著和室外牆體的管理,是物業公司的責任。

主持人:法院的最後判決,郭某沒能定期查看空調外掛機的加固措施,導致空調機墜落,負40%的責任,物業公司對小區牆體沒有盡到維修的責任,負40%的責任,王某將車停放在牆體旁邊,非指定停車位,要承擔20%的次要責任。判決的比例您認為是否合適?

張敬輝律師:基本符合一般判決的比例。主要責任在空調所有人和物業,車主沒有按規定停車,也要承擔一部分責任。

主持人:雖然很多地方停車位比較緊張,但還是勸大家把車停到指定位置,更安全,也可以減少法律糾紛。另外,高樓住戶,對牆外的情況也要予以關注,物業公司要盡到維修維護的管理責任。非常感謝張敬輝律師來到直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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