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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會來了
上猶公安公開招聘30名治安巡防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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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招聘治安巡防隊員30名(男女不限),被聘用者將分配到上猶縣公安局特巡警大隊從事治安巡邏、應急處突、搶險救災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堅定的政治素質、較強的正義感;志願投入公安工作,具有奉獻精神;積極從事巡邏防控、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服從命令,服從分配,聽從指揮;
2、年齡:18-40歲,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協調性好,身高不低於1.65米,體重不低於50公斤,不超過80公斤,雙側裸眼視力不低於4.9。有駕駛證、政法類院校畢業生、復退軍人優先考慮;
3、身體健康,無明顯不良症狀或缺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覺異常,無重度平蹠足,無傳染性疾病;
4、無違法犯罪記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機關辭退、解聘記錄的;
4、道德敗壞,有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其他不宜進入公安工作隊伍的。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2018年8月24日起,有意願者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退伍證、駕駛證(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證明、2張近期正面免冠白底版一寸彩色照片到上猶縣公安局特巡警大隊四樓辦公室(看守所)報名。
電話:王警官 15779785276,0797-8510199
三、招聘程序
1、報名、資格審查。上猶縣公安局特巡警大隊辦公室工作人員現場接受報名登記並進行審查。
2、體檢
根據報名情況,將通知合格者到上猶縣人民醫院進行自費體檢(醫院三樓)
3、政審
應聘者應出具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無犯罪記錄證明。用人單位對應聘者資格審查貫穿於全過程,對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當即取消資格。
4、聘用
擬聘用人員由縣公安局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期間僅發放基本工資(不含社醫保)。試用期滿,合同期為一年一簽。合同期滿符合條件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簽。合同期內,被聘用人員如有違反合同約定、違規違紀或不履行工作職責,及其它原因不適應工作的,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解聘,並依據勞動合同進行處罰。
四、工資待遇
1、月工資2300元左右(其中包含700餘元用於交納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險)。具體工資根據崗位考核有相應增減。
2、在執行任務中受傷、致殘或死亡的,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備註:其它未盡事宜或不清楚的地方,可直接撥打王警官 15779785276,0797-8510199電話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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