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品牌運營從業人員技術條件》團體標準審定會在京召開


《微商品牌運營從業人員技術條件》團體標準審定會在京召開


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和經濟的快速發展,互聯網+已進入嶄新時代。2013年騰訊公司創建了“微信”這個社交平臺,微信的到來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微商的出現則改變了一些人的人生軌跡。微商從業人員大多是兼職或無固定職業人員,對文化程度和投資額度要求不高。由於門檻低、見效快的特點,微商已經成為社交媒體營銷的熱門行業。

針對我國微商行業現狀,為建立微商品牌運營從業人員評審制度、提升微商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促進微商行業的健康發展、2018年10月16日,《微商品牌運營從業人員技術條件》團體標準審定會在京召開。中國商業聯合會副會長傅龍成、副秘書長李祥波、商業創新分會副會長沈洋、標準工作部副處長張晨,中國質檢出版社編輯呂傑,湖南譙國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戴敬坤,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祝合良、副教授黃琦、博士後徐志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張夢霞,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授方虹,中國人民大學副教授王強參加了評審會議。


《微商品牌運營從業人員技術條件》團體標準審定會在京召開


《微商品牌運營從業人員技術條件》團體標準由中國商業聯合會商業創新分會、湖南譙國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牽頭起草。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財貿職業學院、北京創新者諮詢中心、長沙市源邦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微一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廣州三帥六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長沙優奇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等機構的有關人員組成標準起草小組,對微商品牌運營從業人員技術條件的術語和定義、等級劃分依據、評定辦法、管理原則及技術條件進行多方面基礎研究。

本次會議,專家組主要對微商品牌運營從業人員技術條件的術語和定義、微商品牌運營從業人員等級劃分和要求、微商品牌運營從業人員技術條件、學歷與從業經歷要求、技能要求及人員資格評定製度進行討論。會上,專家組在聽取了標準起草工作組的編制說明彙報後,對《微商品牌運營從業人員技術條件》團體標準送審稿等文件進行了認真細緻的審議,結果如下:

一、起草工作組提供的送審資料齊全,編寫格式符合GB/T 1.1-2009的規定。

二、標準中術語定義描述準確,標準各條款內容符合行業實際。

三、該標準作為微商品牌運營從業人員的技術標準,將對微商行業具有指導意義和規範作用,其技術含量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參加標準審定會的企業還有:長沙優奇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教育總監甘向前,浙江微一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執行總裁張志龍,廣州三帥六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阿彬,蘇州銀珠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總經理韓芳,廣州諾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劉默飛,杏林記(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CEO瀋海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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