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借高利贷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

王世融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后,对于丈夫一方所签订的大额借款,如果

妻子没有在借条或者借款合同中签字,债权人又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妻子无需承担相应的连带偿还责任。

目前高利贷并非完全非法,对于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息标准年利率不超过24%的,按照《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对于年利率超过24%部分利息,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是在24%-36%之间的利息,当事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对于丈夫对外借的高利贷年利率不超过24%,妻子在借条上签字或者发微信、打电话、发电子邮件等后期追认的,债权人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这部分高利贷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的,经法院查证属实,则这部分高利贷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了,妻子则需要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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