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公共場所的禁菸標識熟視無睹?
在禁菸區“吞雲吐霧”,
不顧別人的感受?
菸民們注意!你們的剋星來啦~
狠抓!嚴罰!
廈門控煙 再 升 級!
日前
由廈門市衛生計生委員會制定的
《關於開展控煙重點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經廈門市政府研究同意
正式開始實施
其中明確規定了:
十一類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
三類控煙重點治理區域
最高可罰款五千!
廈視直播室
十一類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
三類控煙重點治理區域
三類控煙重點治理區域
1
託兒所、幼兒園及中小學校園、少年宮、兒童福利機構等以未成年人為主要活動人群的場所;
2
醫療機構的候診室、診療室和病房等;
3
鼓浪嶼禁菸場所。
十一類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
1
各級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的會議室和會場;
2
影劇院、音樂廳、歌(舞)廳、錄像放映廳(室)、酒吧等娛樂場所;
3
室內體育館(場)的觀眾廳和比賽廳;
4
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和展覽館的展示廳;
5
車、船、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內及其等候室和電梯間;
6
大中專院校的教室、實驗室等室內教育場所;
7
醫療機構的候診室、診療室和病房等;
8
商場(店)、書店、郵電、金融、證券的營業場所;
9
賓館、酒店的接待大堂;
10
託兒所、幼兒園及中小學校園、少年宮、兒童福利機構等以未成年人為主要活動人群的場所;
11
市、區人民政府可以根據舉辦大型活動的需要,臨時劃定禁止吸菸的室外區域。
以上這些禁止吸菸的場所
你一定一定要告訴身邊吸菸的TA!
不僅如此
在規定中還表明
吸菸者若不聽勸阻
且不離開的,可投訴舉報
在控煙場所中,相關主體應對在場所內的吸菸者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要求其離開;對不聽勸阻且不離開的,向相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
控煙場所應在禁止吸菸場所設置明顯的禁止吸菸標誌和舉報投訴電話號碼標識,還要建立禁止吸菸管理制度,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不得在禁止吸菸區域提供煙具和附有菸草廣告的物品。
//
吸菸者和未勸阻者,都要狠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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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菸者 最高罰200
根據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廈門經濟特區促進社會文明若干規定》,個人在室內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市、區人民政府劃定的禁止吸菸區域,吸菸或者攜帶正在燃燒的菸草製品的,由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市人民政府確定的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可以處50元罰款,拒不改正者可處以200元罰款。
禁菸區 經管者、管理者 最高罰5000
禁止吸菸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如未盡到勸阻吸菸的相應責任,將處以2000元罰款;未對吸菸者予以勸阻,或者未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的,處以5000元罰款。
那哪些是可以吸菸的地方呢?
而關於吸菸區的劃定,必須是除託兒所、幼兒園及中小學校園、少年宮、兒童福利機構等以未成年人為主要活動人群的場所以外的其他公共場所、工作場所的室外區域。吸菸區要設置明顯的指示標誌和吸菸有害健康的警示標識,而且要遠離人員密集區域和行人必經的主要通道,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注意!注意!注意!
再次提醒全體廈門人
控煙已全面升級
接下來的控煙重點治理工作
將分為三個階段
從10月起至明年2月,為準備階段
主要實現控煙宣傳教育到位,監督執法準備到位,部門協調機制運行到位,禁止吸菸場所控煙標識到位。
從明年3月起至2020年2月,為實施階段
通過一年的控煙重點治理,禁止吸菸場所控煙效果初步顯現。
2020年3月至2020年10月,為提升階段
全面落實《廈門經濟特區促進社會文明若干規定》的控煙要求,人群對二手菸危害的認知率大幅提高,吸菸率有所下降,戒菸服務體系初步建成。
吸菸有害健康,這是人人都知道的事
然而,比吸菸危害更大的是
二手菸和三手煙
為了你我健康舒適的生活環境
一起努力控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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