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三甲醫院確診爲1型糖尿病,能否直接辦理大病門診?是否還要有其他的併發症,有哪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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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僅僅是診斷為糖尿病的,無論是1型還是2型,沒有合併症併發症的情況,全國各地基本都只是納入一般醫保報銷範疇,並不算大病醫保。有些地區會試點將糖尿病納入門診慢病管理體系,但是對於報銷審核方面還是卡的很嚴格的。

以上海為例,上海市醫保規定歸屬於門診大病醫保報銷病種的有:惡性腫瘤放化療、惡性腫瘤中醫藥治療、尿毒症腹透、尿毒症血透以及器官移植後抗排異治療。其中並沒有包括糖尿病,或糖尿病併發症。很多的上海市下屬社區衛生中心根據醫療改革部署,逐步推進居民健康簽約以及家庭醫生服務體系建設,糖尿病屬於一種慢性疾病,在居住附近的社區衛生中心簽約後,可以享受家庭醫生健康管理、延伸處方、雙向轉診等醫療服務便利,但是報銷方面還是依據門診醫保來報銷。

在有些省市會試點對於糖尿病合併一些特殊的併發症,如心梗、腦梗、尿毒症等,進入門診慢性病報銷系統,這樣會比一般醫保報銷得多一些,但是具體何種情況可以納入這樣的系統,還是應該具體諮詢各地的醫保部門,或者可以到各個地區醫保部門的官方網站上查找有關政策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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