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副所長爲女兒「強出頭」,羞辱了法治和教育

針對“網傳小學教師罰站學生被帶至派出所調查”一事,湖南株洲縣公安局發佈警情通報稱,紀委已介入,涉事副所長已被停職接受調查。株洲縣教育局和縣委宣傳部分別向媒體證實,帶隊抓女教師的副所長即為被罰站女學生的父親。

19日,湖南株洲縣有關部門通報了調查和處理結果。涉事的淥口派出所副所長趙明眾系違規使用公權力,決定給予記大過處分、免去副所長職務,並調離公安系統。

派出所副所長為女兒“強出頭”,羞辱了法治和教育

“我不知道誰給了派出所副所長一個這樣的權力?”被抓女教師的質問,擲地有聲。教育是國之大計,保障廣大教師最基本的安全感,是他們從容開展教學活動的前提。派出所副所長利用職權,涉嫌侵犯教師人身權利,無疑開啟了極其不當的惡例。事發以後,有關部門迅速開展調查,及時糾正問題,為穩定教師隊伍挽回了人心。

父母之愛子,人之天性。但在現代社會,個人表達情感的方式不能逾越法律。派出所副所長派人到帶隊抓女教師的行為,已涉嫌違反多條法律規定。就算女教師教育方法不當,有體罰之嫌,警方處置也要嚴格遵循辦案程序。最簡單的一點就是,作為當事學生的近親屬,其父毫不避嫌地帶隊抓人,置於人民警察辦案的迴避原則於何地?

派出所副所長為女兒“強出頭”,羞辱了法治和教育

從深層次看,此事的發生,還要歸結於錯置的家校關係。一段時間以來,教師與學生家長在共同參與對學生的教育時,屢屢發生爭端。有的表現在學校教育不作為,有的表現在家庭教育的欠缺,而這起派出所副所長抓女教師的案例,則表現為家校之間的激烈衝突。今天,涉事家長是警察,明天難保不會有其他社會身份的家長利用手頭資源對抗教師。

家長與教師之間的矛盾和衝突,與很多情況下發生的家長迎合教師,逢年過節給教師送禮,家長群淪為“拍馬屁群”,是一體兩面的現象。在教育過程中,人們依然相信人的作用超過契約的作用。學校教育是一個有機的體系,家長把孩子送到學校,應當對孩子獲得公平與恰當的教育葆有信任。但在實際操作中,不管是教師,還是家長,很多人還沒有真正理解規範化學校教育的意義,而沿襲著某種“私相傳授”的心態。這就造成了教學上無論發生了好事還是壞事,都認為是教師個人起到更大的作用,派出所副所長“公報私仇”,無疑也受到了這種心理的支配。

派出所副所長為女兒“強出頭”,羞辱了法治和教育

針對此事件,不能忽視的還有對教師懲戒權的討論。因為教育形勢日趨複雜,對未成年學生的管理難度日趨加大,無論在教育界,還是社會輿論中,都出現了加強教師懲戒權的說法,有的認為應該允許適當體罰,有的認為教師不敢懲戒學生才導致各種校園問題。但無論如何,規範不能模糊化,在我國法律依然明確禁止體罰的前提下,罰站究竟算不算體罰,具體到罰站多長時間能被允許,都應當有具體和明確的細則規定,而不能依靠教師的自由裁判。

據當地媒體報道,該事件還有後續版本:因為當事學生遭受周圍同學指責,產生了心理壓力,家長已準備為女兒轉學。雖然派出所副所長一時逞強,為女兒“強出頭”,結果已毫無疑問地兩敗俱傷——不僅他個人要面臨組織嚴肅問責和處理,在事業中留下一個羞恥的記錄,就是他的女兒也並沒有真正得到保護。家長的衝動,也損傷了脆弱的家庭關係。

孩子是無辜的,當成年人為利益得失、觀念之爭大動干戈的時候,孩子的真實需求卻被旁置。讓每個孩子都不錯過健康成長的機會,是家長、教師和所有社會力量開展教育應有的底線意識。

派出所副所長為女兒“強出頭”,羞辱了法治和教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