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职工医保个人年度报销总额增至48万

本报讯(记者张玲玲)17日上午,在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扈传皋就“今年我市社会保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新闻发布。其中,今年我市城镇职工医保提高报销限额,个人年度报销总额已达48万元。

1月至9月我市社保扩面征缴工作运行良好

今年以来,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努力推进社会保险工作,扩面征缴工作运行良好。

据统计,1月至9月,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0.15万人,其中新增参保2.57万人,征缴收入达到12.5亿元,同比增收1.93亿元。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34.95万人(不含建筑业按项目参保人数),净增3.11万人,征缴收入11285万元。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6.27万人,征缴收入88673万元。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78万人,征缴收入3400万元。全市失业保险人数18.63万人,征缴收入4792万元。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成了参保登记工作,基金清算正在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市50171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全部完成调整审核发放工作,确保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谈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扈传皋说:“我们将全面实施与银行联网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维护基金安全,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并结合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特点,推广应用人脸识别、手机APP等多种生物技术认证手段,充分应用大数据,创新认证服务新格局,不断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提高城镇职工医保报销限额年度报销总额已达48万元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今年我市对医保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

适当提高了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金额,将个人缴费金额由100元提高到120元,大幅度提高了报销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40万元。这样,连同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报销总额达到了48万元,切实提高了参保职工的待遇水平,避免了因病致贫现象的发生。此外,统一了全市生育保险政策,将生育保险津贴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参保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不仅可以报销生育费用,而且可以在产假期间申领生育津贴,进一步维护了女职工的权益,降低了参保单位的负担。

简化办事程序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我市不断改进信息系统,简化办事程序,大力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这样,就使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长期异地工作人员以及符合异地就医转诊条件的人员等四类异地就医人员,在异地住院时不必再垫付大量费用,可以按照我市医保报销政策、就医地医疗项目和药品目录在就医医院直接进行结算。

不断简化异地就医备案程序,取消了就医地审批盖章的手续,不再要求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签字盖章;简化转诊转院手续,患者转外就医可由医疗机构出具转院申请表或者直接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扩大就医地医院选择范围,对异地就医患者,直接备案到省或者地市,不再限定具体医院。同时,积极推进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联网,完善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直接结算工作。

“截至目前,我市共开通了17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单位,为异地职工提供服务,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家。”扈传皋介绍,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将异地就医人员集中的乡镇卫生院直接接入系统,并全面开放市域内定点零售药店的刷卡结算业务,参保职工可以在市域内任意定点药店直接用社会保障卡购药。

值得注意的是,在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必须使用社会保障卡,且社会保障卡初始密码必须修改(修改有两种方式:一是到市内定点医药机构修改,二是通过社会保障卡专用号码10639006手机短信修改)。不使用社会保障卡的不能进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按异地报销目录、参保地医保政策结算。出院报销结算时,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自付的自费部分。

开展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工作增强贫困人口获得感

继续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孤儿、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参保个人免费政策。全面在市域内推行“一站式”报销、“一票制”即时结算服务和在住院免押金制度,不断改进服务质量。进一步降低贫困人口慢性病认定标准,将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起付线从1000元降低至500元。截至9月底,已完成认定慢性病患者25505人(占贫困人口总数的35.48%),所有患者已经全部进行身份标识并及时落实待遇(慢性病人口平均每人报销1.9次)。切实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对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不到90%的,由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差额。建立贫困人口补充商业保险,由财政出资统一购买,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第四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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