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決心整治企業亂相,先從這幾方面開始!

什麼是“散亂汙危”?

據近日出爐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報發佈的《深圳市“散亂汙危”企業(場所)綜合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定義:

”是指:不符合產業佈局規劃,沒有按要求進駐工業園區的規模以下企業(場所);

”是指:不符合產業政策,應辦而未辦理髮展改革、經貿信息、規劃國土、環境保護、市場和質量監管、水務、安全監管等審批或登記手續,存在於居民集中區的工業企業、工業攤點、工業小作坊;

”是指:依法應安裝汙染治理設施而未安裝或汙染治理設施不完備,不能實現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場所);

”是指:不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場所)。

《工作方案》

提出,以深圳河、茅洲河、觀瀾河、龍崗河、坪山河等“五河流域”為重點開展“散亂汙危”企業(場所)綜合整治。

以綠色發展、依法依規、以人為本、疏堵結合為整治原則,致力於全面摸清“散亂汙危”企業(場所)的現狀底數,依法實施分類整治。

整治措施則包括三種:關停取締、整合搬遷、升級改造

首先,對不符合產業政策,依法應辦理而未辦理相關審批或登記手續,違法排汙嚴重的企業(場所)依法關停取締;

其次,對符合產業政策,不符合產業佈局規劃,未進駐工業園區的規模以下企業(場所),限期整合搬遷進駐工業園區,依法補辦審批或登記等手續;

最後,對符合產業政策和產業佈局規劃,且未列入整合搬遷計劃,依法可以補辦相關審批或登記手續的,依法限期整改並辦理審批或登記等手續,納入日常監管。

此外,《工作方案》規劃出三個整治階段:

1、自查自糾(2018年9月30日—10月31日)

2、全面排查(2018年9月30日—12月31日)

3、分類整治(2018年9月30日—2019年6月30日)

《工作方案》計劃於2018年重點整治“五河流域”、涉黑臭水體治理的城市交界區域、工業聚集區、工業園區。並於2018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務的40%,2019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務。

【見習記者】何雪峰

【作者】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南方號~深圳市~深圳河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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