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市區門診慢性病藥品可送貨上門

下月起市区门诊慢性病药品可送货上门

開了慢性藥,社區暫時沒藥,或是部分老人行動不便,不方便取藥怎麼辦?近日,市人力社保局聯合衛計、商務、市場監管等部門印發了《關於開展溫州市門診慢性病藥品第三方配送試點工作的通知》,該通知規定,從今年11月1日起,市區符合條件的慢性病患者可以享受藥品配送上門服務。

構建醫保藥品配送網絡

據瞭解,市人力社保局在慢性病處方醫保用藥量從原來1個月放寬至3個月的基礎上,打造“藥品配送平臺+醫藥物流服務商+定點醫療結構”的醫保藥品配送網絡,打通藥品配送的最後一公里。

其中藥品配送平臺即溫州市醫保慢性病藥品配送平臺,具有參保人購藥信息的上傳、物流分配以及配送信息的反饋、評價等功能。參保患者在市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就診,由簽約醫生開具慢性病連續處方後,如醫院沒有配備相關藥品的,可將藥品配送信息上傳到該平臺,由入駐該平臺的第三方醫藥物流服務商提供配送上門服務。

下月起市区门诊慢性病药品可送货上门

圖片來自CFP

每個月月底,開藥的定點醫療機構與服務商進行費用結算。同時,市人力社保局會對藥品配送平臺進行監管。

這兩類慢性病患者可享受福利

“目前我市慢性病患者數量持續增長,這類患者特別是其中的老年患者日常就醫購藥相對較為頻繁,通過開展慢性病藥品第三方配送試點,不僅省去他們購藥來回奔波的麻煩,同時也能夠解決基層醫療機構藥品配備不全、不足的問題。”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的市區(洞頭區除外,下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患者,可以享受慢性病藥品配送上門服務。

市人力社保局將通過公開遴選的方式,擇優選擇3-5家本市範圍內有專業資質、服務能力強、藥品儲備達標、運輸網絡健全、服務團隊專業並具規模的服務商承擔藥品配送工作。同時,市人力社保局要求醫藥物流商對配送的藥品實行統一外包裝並標註專用配送標識,由專業的物流團隊承擔具體配送工作,確保藥品運輸安全。

為了保障藥品的配送安全,市人力社保局制定了慢性病藥品配送目錄,藥品品種均來源於浙江省集中招標採購藥品,由簽約責任醫師開具,確保參保人用藥安全。

24小時內送達

據瞭解,為保障參保患者的及時用藥需求,在藥品的配送時限上,規定醫藥物流商應在24小時內或在患者要求的時間節點內將藥品送達參保患者或其指定人員手中。參保患者或其指定人員確認藥品無誤後,確認簽收,並開通配送信息查詢、反饋、評價等渠道。

試點期間,門診慢性病藥品市區範圍內配送,不收取配送費,藥品價格也與定點醫療機構的藥品零差價,不會因為配送而上漲。

“如果醫生一次性開出一個月以上的藥量,患者若無藥品儲存條件,可以要求分批次配送。”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未來,該局將根據試點情況,適時擴大配送範圍和慢性病種類。

溫州商報記者 諸葛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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