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公安局查处一起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宾馆案

博乐市公安局查处一起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宾馆案

博乐市公安局查处一起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宾馆案

为有效治理博乐市辖区出租房屋及旅店业的治安环境,依法打击“黑宾馆”的滋生,为辖区群众营造一个祥和、稳定的环境。近日,博乐市公安局南城派出所依法取缔“黑宾馆”1家。

2018年09月21日00时许,民警在对位于博乐市S205线金汇园物流园内的某宾馆开展日常检查工作时,发现该宾馆存在未经公安许可擅自经营的情况。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过1小时的调查取证,确立了该场所的违法事实,民警依法将违法行为人丁某传唤至南城派出所接受询问。

经查实,丁某涉嫌在未取得有关部门许可的前提下,擅自经营旅店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给予丁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该宾馆予以取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对该宾馆房卡、登记本予以收缴;对该宾馆违法所得5530元予以追缴。

平安博乐温馨提示

经营旅馆必须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以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卫生、工商等相关许可证方可营业。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的宾馆,公安机关将依法取缔。

博乐市公安局查处一起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宾馆案

编审:焦亚萍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END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