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還款日期的借條會永久有效嗎?


三農小秘書


一般借款糾紛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日期一般以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開始計算。如果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日期,則一般以出借人要求借款人還錢之日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借條上沒有約定還款日期,也不能通過其他方式予以確定的話,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

依據《合同法》第62條的規定,合同的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一旦借條過了訴訟時效並且債務人在訴訟過程當中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法院可能就會駁回債權人的訴訟請求,這就意味著債權人就可能會敗訴

因此,對於沒有還款日期的借條,建議債權人儘快向債務人催收借款並保留相應的證據,如果債務人經過催收後仍然拒絕還款的,建議債權人立即到法院起訴,從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知道


長話短說

1.如果從法律保護方面來說,20年為最長有效期。從借款日次日開始算,20年內你可以隨時要求他還錢。

2.過了20年你還是可以找他要的,他還欠你錢,但是沒有任何國家強制力保護你,他不還也可以。

3.法律上,20年是最長保護時間。還有一個3年的訴訟時效,也就是說當你去找他要,他說不還,或者不承認欠錢,從這天的次日起,開始算3年的訴訟時效,3年內你沒有去起訴他,你喪失了勝訴權。

4.當然,法院依舊要受理案件,並且只要對方不提出過了3年的時效,法院不可以主動說過了3年不保護你的債權了。


鬧心


絕對不是永久有效的。所以我們要隨時要求欠債者還款,甚至可以到法院訴訟,但是要注意借條的訴訟時效性,過了時效性法院可能不會判你勝訴。但是,不管多久,債務關係都是存在的,只要還款人願意還款,就可以。


2017年10月1日之前借條的訴訟時效期限是2年,從借條上註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算。超過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將不再保護。(按照新規要求,2017年10月1日之後借條的訴訟時效期限是3年,從借條上註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算。超過3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將不再保護。)

對沒有註明還款日期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訴訟時效從出借人主張權利的次日起計算。但是從出借日起超過二十年最長訴訟時效的喪失勝訴權。

所以,不管借條上有沒有寫明還款日期,我們都要及時去要求借款人還款。同時,借款人也一定要按時還款,一旦被訴訟到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單,成了"老賴"的話,那就會給自己造成諸多不便。


大家在生活中遇到過哪些關於欠款借款的窩心事或者趣事,歡迎評論。


蘿蔔看財經


首先,借條如果是真實的,那麼借條本身是永遠有效的,不會因為時間的經過而變成無效。但是借條永遠有效不等於該借條的訴訟時效永遠不會過。民法總則有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計算。如果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期,那麼出借人就可以隨時要求還款,借款人就可以隨時還款。但是如果出借人一直沒有要求借款人還款,而借款人也沒有表明自己不還款,那麼出借人就不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損害,那麼該借條的訴訟時效就還沒開始計算,這樣一直下去,那就是永遠不會經過訴訟時效。但是如果某一天,出借人要求借款人還款,而借款人拒絕還款,那麼就從該天開始計算三年的訴訟時效。當然,如果借款人說某一天還款,出借人也同意了,那麼還款日期就有了,就從還款日期算三年。


附相關法律規定:《民法總則》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許婷律師


不可能永久有效!客觀有效,因為事實存在。但因法律規定無還款日期的借條,訴訟期超過二十年無效。如果超過二十年,只能說你主觀已經有放棄追訴。

有還款日期明確到年月日,欠債人未履行還款,出借人從還款日期開始,三年之內向當地法院訴訟有效。

如果沒有還款日期還沒超過二十年,按規定出借人可以和欠債主商磋約定還款日期,如果到期未完就上訴法院。

最好諮詢相關律師吧!和查閱有關方面法律資料。



麗麗99616526


不會。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確實是不會的,即使你沒有註明日期,只要能夠證明借條的開立日期,那麼這個借條的法律時效就只能是20年。當然了,如果是講信用的人借條就是一張紙有和沒有都一樣。就比如紅軍借的錢,時隔70多年,政府一樣會認賬。


從我們個人的情感角度講,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父債子償也是說的過去的,這與我們的法律是存在牴觸的,法律講的是獨立公民權,割裂了親情血緣關係。但是,在生活中,借錢的往往是我們的親戚,朋友,很多人都礙於面子,不讓人打借條,這樣做雖然是保住了面子,丟掉了款子。


銀行放款也是分人的,你聽說過銀行把貸款放給要飯的嗎?所以我們在生活裡借給別人錢時,也要注意分人,講信用的可以借,不講信用的,還是別借了,即使他寫了借條,他不還錢,你也只能乾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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