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碧海銀沙——《北海市沿海沙灘保護條例》11月1日起施行

《北海市沿海沙灘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於2018年7月19日經北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2018年9月30日經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准,將於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保护碧海银沙——《北海市沿海沙滩保护条例》11月1日起施行

新聞發佈會現場

為了讓《條例》為社會各界熟知,也為了回應媒體和公眾的關切,10月12日上午,北海市人大常委會在北海市新聞發佈廳召開了《條例》頒佈施行專題新聞發佈會,北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鄧昌達向媒體和社會各界發佈了《條例》的相關情況,新聞發佈會由北海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曹文主持。

保护碧海银沙——《北海市沿海沙滩保护条例》11月1日起施行

北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鄧昌達發佈新聞

《條例》的立法背景

鄧副主任表示, 2017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西及北海時指出,山清水秀生態美是廣西的金字招牌,廣西生態優勢金不換,要堅持把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作為基本方針,把人與自然和諧相處作為基本目標,使八桂大地青山常在、清水長流、空氣常新,讓良好生態環境成為人民生活質量的增長點、成為展現美麗形象的發力點。根據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北海市委、市人民政府已於2017年7月印發並組織實施了《關於推進生態立市的行動方案》。

北海市是著名的濱海旅遊城市,市轄範圍內的沿海沙灘是發展向海經濟及旅遊業的重要資源,是國內外不可多得的自然資源。近年來,隨著北海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沿海沙灘被無序地開發與利用,違法採砂現象比較突出,外來物種入侵等問題開始出現,沿海沙灘保護問題面臨著嚴峻的挑戰。

《條例》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組織制定的。

《條例》的主要內容

《條例》共六章三十九條。包括總則、保護利用、整治修復、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

《條例》總結了北海市沿海沙灘多年來積累的管理經驗,借鑑了其他沿海城市先進的管理理念,廣泛徵求各方面的意見,確定了“保護優先、合理利用、科學管理、永續發展”的保護原則。設定了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屬地具體管理、社會共同參與的保護體制。

特別設定了北海銀灘國家旅遊度假區管理機構、潿洲島旅遊區管理機構以及其他具有沿海沙灘管理職責的機構的管理職權。同時,結合北海市沿海沙灘保護的實際,針對沿海沙灘保護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如保護範圍、管理體制、外來海洋物種的管控、分類保護、建築後退線等,均做出了可操作性規定。

對系列嚴重影響沿海沙灘保護管理常見的行為做出了禁止性的規定,如禁止使用高壓水槍採捕海產品等。在法律責任部分,對條例相關的禁止性條款,嚴格依據上位法設定了相應的罰則,以保證《條例》能夠行得通、管得住,有實效。

鄧昌達副主任指出:保護好沿海沙灘不僅關係到北海發展向海經濟的大事,更關係到全市人民共享生態保護的福祉,與人民群眾的利益息息相關。《條例》的頒佈實施,必將為提高和完善北海市沿海沙灘的保護、利用和管理工作,營造生態、自然、美麗的沙灘環境,助推北海向海經濟的發展,提升北海海洋文化的知名品牌,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制保障。

北海市人大城建環保委、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市海洋與漁業局等政府相關部門和一縣三區的領導出席了新聞發佈會,並就媒體和公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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