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专刊」养子不赡养!养老金被盗?晋江法院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今日,农历九月初九,

重阳节,又称老年节,

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是今天的主题

也是中华民族时代相传的传统美德

晋江法院始终将依法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作为司法服务民生重要内容,

不断创新工作思路,

妥善审执涉老案件

「重阳专刊」养子不赡养!养老金被盗?晋江法院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案例一:养子不养?晋江法院一审支持八旬老人赡养诉求

近期,晋江法院一审审结原告颜某与被告黄某赡养费纠纷一案,依法判决黄某每月向颜某支付赡养费500元并支付颜某医疗费6235.61元。

【案情回顾】

原告颜某,87岁,晋江安海人;被告黄某,64岁,晋江安海人,两人系养母子关系,现因黄某不履行赡养义务,颜某一纸诉状状告黄某请求支付赡养费。

「重阳专刊」养子不赡养!养老金被盗?晋江法院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颜某诉称:其与丈夫于1955年收养黄某,后其又与丈夫生育长女黄某真、次女黄某红,三子女均已成家立户。现其已87岁高龄,体弱多病已丧失劳动能力,需不定时住院治疗及常年服药,生活不能自理,平常饮食起居需他人进行护理照顾,但黄某成家后拒不赡养她,且不支付赡养费,自已一直由两女儿赡养。而黄某退休后每月领取退休金7000多元,家庭经济条件优越,长女黄某真无经济来源,次女黄某红每月领取退休金1300元,认为黄某应履行赡养义务,请求判决:黄某承担其三分之一的生活费即每年给付生活费8335元;黄某应承担其三分之一的护理费即每年支付护理费16261元;黄某应承担其三分之一的医疗费即8805元。

黄某辩称:因儿媳患胃癌晚期,现家庭经济困难;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1日,颜某住院期间花费的医疗费25721.26元已报销7739元;其未成年时期系由生父母和养父母共同抚养;其于85年结婚,婚后颜某长期居住在两个亲生女儿家里,未帮助其操持家务,但其均有支付赡养费;颜某每月领取750元遗属补助费及200元的街道补助费,总计950元;颜某在安海医院住院期间费用几乎由黄某负担,并由其看护,在晋江市医院住院5天,其亦支付医疗费3000元;颜某两女儿收入丰厚,生活优越;颜某身体健康,无需护理。

晋江法院经审理查明:颜某现年岁已高,无劳动能力,黄某作为其儿子,系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颜某主张每年支付三分之一生活费即8335元偏高,本院酌定黄某按每月500元的标准支付赡养费。颜某主张黄某每年支付三分之一护理费,但该费用未实际发生,依法不予支持。颜某因病治疗自行负担医疗费18706.84元,黄某应承担三分之一即6235.61元,黄某主张已支付医疗费,但未提供证据予以证实,本院对黄某的辩解不予采纳。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且也是法律规定的应尽法定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案例二:老年人财产保管意识低,现金、金子屡次被熟人盗窃

近期,晋江法院判决两起盗窃案件,受害人均是六旬老人。

【案情回顾一】

被告人王某盗窃被害人六旬老人尤某财产案。被告人王某,女,1967年出生,南安市官桥人,于2017年7月2日,被告人王某至晋江市内坑镇,趁被害人尤某不在其房间之际,持房内钥匙打开抽屉,盗走被害人尤某现金人民币6700元及二张存单。2017年7月4日,公安机关在南安市官桥镇抓获被告人王某,现场扣押被盗现金人民币6700元及二张存单。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据悉,本案中被害人尤某与被告人王某原本相识,尤某轻信王某在日常闲聊过程中无意将自己现金藏放点告知王某,让王某有机可乘实施盗窃。

【案情回顾二】

被告人黄某盗窃被害人六旬老人张某金子案。被告人黄某,女,1956年出生,南安市梅山镇人,2017年1月2日下午,被告人黄某在晋江市青阳街道霞行社区某房卧室内,趁被害人张某及家人不在之际,盗走放置于床底下的黄金首饰,可查明价值共计人民币64600元。2017年1月17日被告人黄某在晋江市青阳街道霞行社区被抓获,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大部分赃物发还被害人。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决被告人黄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据悉,本案中被告人黄某系被害人张某雇佣的保姆,张某过于信任黄某,在日常生活中随意将黄金首饰藏放点告知,让黄某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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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本院在办理盗窃案件过程中,发现许多老年人财产经常被熟人盗窃,许多老年人习惯把现金或贵重物品藏放于床头柜、枕头底下等易于被盗地方,且老年人财产保管安全防范普遍意识较低,经常轻信他人随意告知财产藏放地以致屡次被盗。在此,以两起典型熟人盗窃案例劝告老人,不轻信他人,提高财产保管意识,妥善存放,谨慎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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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丁盛立 陈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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