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丨枣阳检察院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对两件拟不起诉案件进行监督评议2018

近日,由襄阳市检察院组织的三名人民监督员在枣阳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评议大厅,对两件拟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监督评议。

人民监督员丨枣阳检察院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对两件拟不起诉案件进行监督评议2018/9/13(898)
人民监督员丨枣阳检察院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对两件拟不起诉案件进行监督评议2018/9/13(898)

评议现场

据悉,此次评议的两件案件是由襄阳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两起案件。为了尽快清理积压的职务犯罪案件,枣阳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沟通协调,采取有力措施,对拟撤案、不诉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评议,已基本完成积压案件清理。经审查,枣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国家损失已挽回,拟对二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三名人民监督员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案件承办人又对具体的证据材料、法律适用情况及拟不起诉的理由进行了介绍。针对人民监督员的提问,案件承办人对滥用职权罪及犯罪情节的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予以说明,特别是对拟不起诉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作了进一步的阐述。

最后,三名人民监督员在听取案件承办人汇报,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提问、翻阅相关案件证据材料、人民监督员集体讨论后,经过独立评议表决,形成了人民监督员表决意见,填写了人民监督员表决意见书,一致认为两件监督案件办案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全票同意对二人作不起诉处理。

文字丨韩朝阳

人民监督员丨枣阳检察院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对两件拟不起诉案件进行监督评议2018/9/13(898)

枣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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