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说法|上车喝酒脾气大 拒不配合打警察

最近高铁霸座事件频发

不少地方也出台了相应的规定

拍案说法|上车喝酒脾气大 拒不配合打警察


就在不久前

山东铁路检察机关对两起

由火车乘客酒后滋事

引发的妨害公务案件提起公诉

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案件的成功判决

有效维护了火车乘车秩序

维护了执法权威

展现了法律刚性

那么这两起案件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跟小检一起来看看吧

车上喝酒引冲突 酒后卡壳打警察

“被告人党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随着审判长一声宣判,站立在被告席上的党某某垂头丧气、神情沮丧,与案发时胆大妄为、暴力袭警的形象判若两人。

2017年12月17日晚7时许,由长春开往宁波的K78次旅客列车缓缓地驶入吉林站,34岁的党某某登上了该次列车。次日早上7时许,由于长途坐车闲极无聊,党某某应邀与对座三人一同饮酒。10时许,党某某已有六两多白酒下肚,醉意朦胧间因为言语不和逐渐与一同饮酒的三人发生了冲突,虽经旁边旅客劝解,但是冲突双方仍然互不相让。

拍案说法|上车喝酒脾气大 拒不配合打警察

“我要报警!”党某某冲着列车员大喊。“报警就报警,谁怕谁!”那三人毫不示弱。

“我们是沈阳铁路公安局通化乘警支队的乘警,负责本次列车的警务工作。”两名乘警在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并首先亮明了身份。

两名乘警在了解报警缘由后便请党某某去餐车的办公席调解和处理纠纷。党某某踉踉跄跄跟随着乘警向前走,当走到6号车厢和7号车厢连接处,满嘴酒气、头脑发昏的党某某停下脚步振振有词地向乘警发难:“是我报的警,你们为什么不把他们抓起来?凭什么让我跟你们走?”“我们是依法处警,请你理解和配合!”乘警耐心地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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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党某某在酒精麻醉和迁怒他人的双重作用下早已失去了理智,只见他一边大声辱骂着、一边猛地扑向乘警挥拳开始疯狂地袭警,站在前面的乘警猝不及防被击中面部,顿时血流如注;另一个乘警上前制止,也遭到党某某的拳打脚踢。车厢里顿时一片混乱,周围旅客纷纷躲避……在乘警、列车工作人员和群众的合力控制下,党某某终于被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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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医院鉴定,一名乘警右眼眶内壁及下壁骨折、鼻骨骨折、右上颌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另一名乘警右手中指背部擦伤。


打翻杯子不听劝 如此冲动为了啥

无独有偶,在2018年7月10日,青岛开往银川的K1286次列车上也发生了一起乘客酒后滋事、暴力袭警的案件。当天下午5时17分,王某某在济南大明湖站乘坐火车前往绥德,晚上八点钟左右,王某某开始在座位上自斟自饮,不一会儿就喝下半斤多42度白酒。晚上9点30分,列车停靠石家庄北站时,已经呈现醉酒状态的王某某突然情绪失控,将座位对面乘客放在小桌上的水果和塑料水杯打翻在地,坐在对面的小女孩儿被下落的水杯击中头部大哭,孩子的家长十分生气,与王某某争吵起来。过程中,王某某不停地用自己的玻璃水杯敲打小桌并打碎了水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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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巡视车厢的乘警发现了这一情况并对双方进行劝阻,王某某不时地拍打桌子并对乘警叫嚣:“你是谁?你算老几?有本事把帽子和衣服脱了,咱俩比划比划!”乘警再次向其亮明身份告知其要配合警察执法,并进行口头警告,但王某某借着酒劲根本不理会乘警的警告。为防止王某某因醉酒对自己及其他乘客造成伤害,扰乱正常的列车乘坐秩序,乘警按规定准备对其进行保护性约束。就在乘警对王某某一只手臂进行约束控制时,王某某突然转身撕扯乘警,并趁乘警不注意,揪住乘警衣服用力将其摔倒在地,致乘警身体受伤,警服被损。随后乘警在乘客的帮助下将王某某控制,并进行保护性约束至酒醒。经法医鉴定,乘警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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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


党某某、王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造成乘警受轻微伤以上伤情,涉嫌妨害公务罪。二人作为有完全刑事责任的成年人,理应遵纪守法,控制好自己的言行,但其二人在运行的火车上酒后滋事,严重扰乱正常的列车乘车秩序。暴力袭击正在执勤的民警,不仅侵犯了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而且也侵犯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分别对党某某、王某某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济南铁路公安处看守所的提讯室,面对检察官,党某某早已没了案发时的“威风”和“戾气”。他低着头,口中喃喃地重复着:“因为我酒喝多了,脑子糊涂了,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所以打了乘警……我真诚地向两位乘警道歉。”已经清醒的党某某终于明白了,自己所面临的不仅是逃脱不掉的牢狱之灾,还可能有民事赔偿……

检察官提醒小伙伴们

近段时间媒体频频曝出的火车霸座事件,让如何依法有效维护火车乘坐秩序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的法律法规对此类扰乱列车正常乘车秩序的行为并不是束手无策的。8月24日,济南铁路官方微博账号就公布了对高铁霸座事件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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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霸座触犯法规,以罚款两百、限制购票的方式对霸座者进行处罚,以儆效尤。那么在火车上暴力袭警触犯的则是刑法,涉事者将要付出更加高昂的代价。最终,济南铁路运输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党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青岛铁路运输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山东铁路检察机关对两起由火车乘客酒后滋事引发的妨害公务案件提起公诉,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案件的成功判决有效维护了火车乘坐秩序,维护了执法权威,展现了法律刚性。

旅客列车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公共场所,是一个流动的“小社会”,平安、和谐的出行环境需要所有乘客的共同维护,绝不能为了一己私利或贪图一时痛快破坏乘车秩序,侵害他人利益,挑战执法权威,等受到法律制裁就追悔莫及了。


希望伙伴们

自觉遵纪守法、遵规守矩

维护正常火车乘坐秩序

从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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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什么是妨害公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作者 | 侯韵佳、李磊、张月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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