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紀念日」你曾用生命保護我,我將以法律捍衛你的榮光!

昨天你用生命保護我們

今天我們用法律捍衛你的榮光

2018年9月30日是我國第5個烈士紀念日。

近代以來,為了爭取民族獨立和人民自由幸福,為了國家繁榮富強,無數英雄獻出生命,烈士的功勳彪炳史冊,烈士的精神永垂不朽。而卻有人惡意醜化他們的形象、詆譭他們的名譽、使他們的墓園損毀、使他們的榮光蒙塵。

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英雄烈士保護法建立了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保護英烈權益的制度,為檢察機關履職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更有助於破解英烈司法保護面臨的難題。

為此,最高檢民事行政檢察廳發出《關於貫徹捍衛英雄烈士榮譽與尊嚴的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民行部門認真貫徹實施英烈保護法,深入摸排侵害英烈名譽榮譽案件線索,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在英烈保護方面職能作用。

保護董存瑞英雄形象

河北檢察機關發出檢察建議

「烈士紀念日」你曾用生命保護我,我將以法律捍衛你的榮光!

董存瑞烈士

董存瑞烈士,1929年10月15日生於河北省張家口市懷來縣,1945年8月參加八路軍。1948年5月25日,在解放隆化縣的戰鬥中英勇犧牲,時年未滿19歲。

而近年來,網上卻有不少醜化、詆譭董存瑞英雄形象的帖子,2018年5月2日,為保護董存瑞英雄形象,河北省張家口市懷來縣檢察院向懷來縣公安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職,會同相關部門刪除歪曲、醜化、褻瀆、詆譭董存瑞英雄形象的網絡信息,並做好互聯網日常跟蹤監督檢查,防止類似網絡信息再次出現。懷來縣公安局接到檢察建議後,專門成立了四個辦案小組,根據檢察建議所附的網站網址、信息截圖等,逐一進行核實,依法刪除不良帖子,對於構成犯罪的,還將進一步依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網傳黃繼光事蹟造假

為保護烈士名譽

檢察機關啟動公益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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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繼光烈士

黃繼光烈士,1931年生於四川省中江縣,中國人民志願軍第45師135團9連的通訊員。1952年10月20日在朝鮮上甘嶺地區597.9高地犧牲,年僅21歲。被中國人民志願軍領導機關追記特等功,並授予“特級英雄”稱號。

作為黃繼光故鄉的檢察院,四川省中江縣檢察院發現知乎、360個人圖書館等網站上有網友留言或發文,質疑黃繼光事蹟真假,影響惡劣。

2018年5月15日,四川省中江縣檢察院針對網絡不實言論侵害黃繼光名譽等問題,依法啟動了公益訴訟程序。該院適用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分別向中江縣公安局、縣文體廣電出版局、縣民政局發出檢察建議。收到檢察建議後,相關部門均表示將積極採取措施,保護英烈名譽。

消防戰士謝勇犧牲遭網民侮辱

檢察機關提起全國首例

英烈保護公益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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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勇烈士

謝勇烈士,2014年9月入伍,湖南衡陽人,生前服役於淮安市消防支隊城南中隊,下士警銜。2018年5月12日下午,淮安市清江浦區某小區一幢高層住宅發生火災,消防戰士謝勇解救被困群眾時將自己的空氣呼吸器讓給向其求救的戰友使用,自己則因為被濃煙燻嗆從高樓墜落,後經搶救無效不幸犧牲。

就在社會各界沉浸在悲傷憐惜之中時,卻有極少數人發表不實甚至汙衊烈士的言論。5月12日,王某在微信群中發佈極端性、侮辱性言論。5月14日,又有另外一網民曾某在微信群裡散佈不實言論對謝勇烈士進行汙衊,並在他人提醒王某已被處理,對他進行勸阻時還表示“拘留算什麼,坐牢我都不怕”。

5月21日,經江蘇省檢察院批准,淮安市檢察院針對曾某汙衊烈士的行為,根據英雄烈士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提起侵犯英烈名譽的民事公益訴訟。此案即成為英雄烈士保護法自今年5月1日實施以來全國首例由檢察機關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6月12日,該案在淮安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經合議庭合議,淮安市中級法院當庭作出判決,支持檢察機關全部民事公益訴訟請求。

法院認為,被告曾某利用微信群發表帶有侮辱性質的不實言論,歪曲烈士英勇犧牲的事實,對謝勇烈士的精神造成了負面影響,已經超出了言論自由的範疇,構成了對烈士名譽的侵害。詆譭烈士形象是對社會公德的嚴重挑戰,曾某的行為侵犯了社會公共利益,根據民法總則以及英雄烈士保護法的規定,判決曾某於七日內在本市市級報紙上公開賠禮道歉(賠禮道歉內容先由法院審核)。如曾某拒不履行,法院將在市級報紙上公佈判決的主要內容,相關費用由曾某承擔。

李益聞烈士墓碑

被人為肆意刻畫

檢察機關發建議促民政局履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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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益聞烈士墓碑

李益聞烈士,生於1892年,河南省南召縣白土崗鎮謝村人。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建立南召地方自治政權和自衛武裝;抗日戰爭時期,擁護中國共產黨的抗日救國主張。1942年10月慘遭國民黨反動派殺害,1957年11月被追認為革命烈士。

2018年4月28日,河南省南召縣檢察院接到群眾監督申請,反映南召縣民政局在管理南召縣革命烈士陵園時存在不作為情形,其祖父李益聞烈士墓碑被人為肆意刻畫、損害嚴重,汙損了英雄烈士榮譽,然而多次向南召縣民政局反映無果。

5月4日,南召縣檢察院向南召縣民政局發出檢察建議書,提出如下建議:對李益聞烈士紀念碑損毀情況進行整改修復;依法對現有侵佔南召縣革命烈士陵園土地和違法情形予以排除、糾正;對南召縣革命烈士陵園加強管理維護,切實履行職責,維護英雄烈士尊嚴榮譽和社會公共利益。

郭亮烈士故居未向公眾開放

檢察機關建議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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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亮烈士故居

郭亮烈士,著名工人運動領袖,曾任湖南省、湖北省委書記。1901年出生於湖南省長沙縣臨湘都文家壩。1921年加入社會主義青年團、中國共產黨。1928年3月犧牲於長沙。

2018年5月10日,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檢察院接到群眾反映,郭亮烈士故居大門緊鎖,未對社會公眾開放。經核實調查後,該院通過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向望城區文物管理局發出檢察建議書,要求該局依法將郭亮烈士故居向社會免費開放,供公眾瞻仰、悼念。

望城區文物管理局收到建議後,已全面開放了郭亮烈士故居,參觀者可自由出入故居瞻仰和悼念烈士。

吳光浩烈士陵園現大量垃圾

檢察機關啟動

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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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光浩烈士墓

吳光浩烈士,湖北黃陂人。早年積極投身愛國學生運動,中國工農紅軍高級指揮員。1929年5月,吳光浩奉命赴河南商城領導起義工作途中遭敵伏擊,英勇犧牲,年僅23歲。

吳光浩烈士陵園是湖北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018年5月25日,湖北省武漢市黃陂區檢察院帶上無人機赴吳光浩烈士陵園開展實地調查,現場情形令人震驚。所見之處垃圾遍地,滿地小廣告卡片,通往陵園的道路被雜草擋住,與革命聖地的氣氛嚴重不符。

黃陂區檢察院依法對黃陂區民政局不依法履行職責行政公益訴訟案進行立案調查。5月28日,黃陂區檢察院向該區民政局發出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要求民政局對吳光浩烈士陵園進行修繕維護。

9月初,黃陂區檢察院再次前往吳光浩烈士陵園查看檢察建議的後續整改情況。英烈紀念設施煥然一新,環境得到有效整治。

“一切民族英雄都是中華民族的脊樑。”

撫平記憶厚厚的封塵,我們不能忘記那些為中國崛起而前仆後繼的英雄烈士。

昔日他們用鮮血和生命為我們換得如今幸福生活,而今日我們要以法律作為護盾,保護他們的榮譽和名譽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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