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50万三年不还 打赢官司却遭遇执行难

□本报记者 李兵

近年来,因民间借贷纠纷引起的诉讼一直居高不下,这其中,申请执行的案件越来越多,但执行难度很大。10月16日,记者从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这样的官司。

2015年9月25日,在石家庄市做水净化工程的王舜从朋友李平手中借了50万元现金。为此,王舜写了一张借条,写明在当年10月30日前还清。写好借条当天,李平便通过银行给王舜转账50万元。

约定的还款时间到后,王舜并没有还钱。对此,王舜在2016年2月26日又给李平写了一份《承诺书》,表示自己因资金周转困难,双方商定将该借款转为长期借款,原归还日期顺延,资金使用利息月息5分(5%),一月一结,归还本金时,本息结清。但随后的时间里,王舜依旧没能依照约定按月偿还借款。

看到对方迟迟不还钱,更别提给利息了,无奈的李平于近日来到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舜和水净化公司偿还自己的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

法院审理后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根据法院的调查,王舜与李平之间的借贷关系可以证实,《承诺书》虽并未约定借款归还的具体日期,但在李平起诉后,王舜并未与其联系偿还事宜,故此,就李平主张的王舜、水净化公司偿还借款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同时,因《承诺书》约定的月利息高于法律的规定,王舜、水净化公司应自2016年2月26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按照月利率2%给付李平利息。

法院给出了合理的判决,李平却有些无奈。原来,在法院判决前,王舜就已经失联,水净化公司也已经人去楼空,虽然李平胜诉了,但是,他依旧没法拿回属于自己的钱。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王舜一系列的财产线索进行了查控核实,却仅查封了王舜名下一辆小型汽车手续,但无法实际扣押车辆。此外,法院查封了王舜名下一套160平方米的住房,但该房产已经被四次查封了。虽然执行法官多方查找王舜的下落,但只得到了王舜一家人已移居国外的传闻……因此,李平拿回借款的希望很是渺茫。

办案法官称,人难找、财产难查控是形成“执行难”的常见原因,在执行案件中所占比例较大。大都因为申请执行人的风险意识不高,担保意识和举证意识不足。一些民间借贷纠纷没有担保财产和担保人员,而设有担保财产的纠纷又有相当部分担保为无效担保,一些担保人员的履行能力亦有不足,这些都是构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难的客观原因。

法官提醒:在民间借贷中,出资人一定要提高自己的风险意识,借贷时不要被高利息迷惑,控制住获得高回报的冲动,发现债务人违约要及时采取保全措施,通过提起诉讼等措施,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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