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一些土豪人家为何会养“家妓”?

用户4474646264


本来这个题目没什么好说道的,可是下面题干一句“人性丑恶”让人忍不住想多说几句。

首先说一下,古代养家妓确实是很平常的事,不管是史书记载还是文学作品,都是多有展现,不过毕竟没有亲眼见过。不过现在在某些国家地区依然存在着这种类似奴隶一样的人,比如印度。印度有些人一直觉得他们很发达很厉害,我们看起来觉得十分搞笑,可是看到他们某些贵族土豪的生活,就会觉得难怪他们认为他们比我们发达,按照那些土豪的生活标准,就是美国也要甘拜下风啊。记得有个供应商就是印度的高种姓,不但种姓高,家里还有钱,那生活简直跟皇帝差不多,比如想吃芒果了,他家的仆人就会跪在地上挤好芒果汁,然后喂给他吃,那做派,还真不是一般人可以想象的。在他们眼里,自家的仆人就好像是另外一种生物或者会干活的机器人,要去讲平等,那是压根不可能的。在他们眼里,处理仆人跟处理一件工具一样,什么道德法律之类的统统没用,因为那些是约束人的,仆人已经不算是人了。这些事情在我们或者欧美国家看来,是不可思议,大大违反人权的,可是在他们那个圈子里,不要说那些贵族,就算那些奴仆也不会有什么怨言。

拿印度举例子就想说明一下,就算在同一时间节点,不同地区都会有很大的差异,何况是在古代呢,历史局限性和差异性在所难免。这并不是说明了人性有多丑恶,而只是一种历史发展的必然。


当进入父系社会以后,部族、国家、个人交往之中,就产生一种十分特殊的礼物,那就是女人。老早就有越国献美人西施给吴国,吕不韦献赵姬给秦王,这些历史故事明明白白的说明了这些女人的价值,而她们的身份,不过是一个筹码或者棋子。而到了后面,这样的女人身份最高可以是公主,比如汉代那么多和亲公主,唐代的文成公主等等。实际上,这些女人也确实厉害,起的作用可能比一个统领十万大军的将军还大。

既然女人有这么大的作用,达官显贵养家妓就不足为奇了,毕竟这可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有的可以作为贿赂上层的佳品,有的也可以作为笼络下属的手段,反正都能派得上用场。这美人计千百年来已经被人们用滥了,可是几乎屡试不爽。可以掌握一大把美人在自己手中,随时都可以使用,何乐而不为呢。

另外一点原因就很简单了,就是满足个人的欲望需求。很多人不但从小养家妓,还会不停的买卖赠送,比如大名鼎鼎的白居易诗篇里就有诸多关于家妓的描述,可见,这种风气在当时文人圈子里是十分流行的。这些人退可以照顾自己生活起居,进可以为宾客表演歌舞,实际上已经成了一种标配。大家都觉得是合理合法的事情,连家妓本身也十分认同自己的身份,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比如当年斗富的石崇,有一个宠姬叫绿珠,石崇失势以后,他的对头孙秀问他讨要绿珠,石崇没有答应,后来石崇惹来杀身之祸,绿珠居然跳楼自尽以表忠心。可以看出来,主人和家妓之间的关系,并不就是跟我们看到的一样都是冷冰冰的,这是一种延续了千年而且双方都认可的关系。



看待这个问题,一定要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和大环境,我们今天觉得不合理的东西,在当时一定有它存在的价值,否则就不会出现并且延续千年了。同样的,今天我们觉得合理的东西,如果让几百几千年以后的人看看,还会觉得全部正确吗,我看未必。我们没有必要也不应该拿今天的眼光来看待历史。


一览众河小


古代的土豪之所以养家妓,除了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其实还有个原因。

养家妓从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开始,秦始皇的母亲,也就是赵姬,据说她就是家妓,是吕不韦所养,在这之后,一些富人们也逐渐开始私养家妓,他们这样做难道真的就是为了自己的私欲吗?

别看养家妓的都是土豪,其实在古代家妓的身份地位并不高,他们最燃也会伺候主人,但是在处于家奴和小妾之间的地位,让这些家妓很是尴尬。

土豪们私养家妓,都是找那些长相漂亮、身材均匀、精通琴棋书画、有涵养的女子,当然这些也有可能是私养之后开始教的。

看到这里,是不是大概就能猜出土豪养家妓的原因?

因为家妓能歌善舞,尤其是团队形式的家妓,她们经常表演节目、招待客人,如果土豪家来客人之后,就会负责开始招待客人,如果表现好,给主人长脸,主人一高兴说不定就摆脱家妓的身份。

当然那只是家妓最基本的工作,土豪们私养家妓除了泄私欲和招待客人,还有就是送人。

因为这些家妓都受到了很好的教养,技能也很出色,土豪们为了拉拢其他权贵,自然也就会将这些调养好的家妓送给他们,因此家妓也成了权贵们联盟的桥梁。

当然如果一些小的土豪得罪了大权贵,他们也会用送家妓来赔礼道歉,表达自己的诚意,这种做法在当时已经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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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评郡主


古代的士族大家就这么的奢华!

中国古代历史上,尤其是在先秦时期,全国各地的士族大家地位十分尊贵。在自己所处的地方上拥有着绝对的权力,不仅可以豢养家丁民兵,还对于自己庄院和管辖范围内的百姓有些统治权和影响力。而豢养家伎只不过是微不足道的小权利而已。
家妓不同于今天的大家的认知,明确的说是家伎。伎者,一般都是能歌善舞、善于酒令、样貌俊俏者。


因此古代大户人家在家中养家伎,主要是专门养在家中为主人平时饮酒作乐、宴请嘉宾时陪伴左右侍奉饮酒或者弹琴跳舞助兴。要说这个家伎在家中的地位其实还不低,一般都是在妾室之下,普通的下人奴婢之上,而且不用从事繁琐的家庭日常事物。还有专门的房间用来练习琴棋书画、舞蹈乐器。家伎主要有三种职责,那就是即是歌女,舞女又是酒家女。这些作为歌姬的女子相比起来普通的奴婢女子而言,很多歌姬都是从小进入大户人家之中,人身自由不能自己掌控,整个人都是归富贵人家的主人公所有,而且基本上都是一辈子都在主人家中,生死也全部握在了主人的手中。


这种家伎职业的出现说明了古代封建体制下人与人之间的贵贱之分。拥有社会上主要财富和权力的世族大家对于底层普通百姓具有绝对的支配权和使用权。

所以在家中豢养家伎,只不过是为了满足世族大家地主豪绅的穷奢极欲。完全是一种有钱任性的表现!


珞珈山的猫


满足自身的肉欲,或是招呼朋友,宴请宾客所用。

其实,家妓是泛称,实应是家伎。二者可交叉,但不能划等号。

伎,歌舞及音乐从业者,所谓伎乐也。

过去,兴礼乐,富豪请身份相近的宾客吃饭,除饮食外还有歌舞音乐表演。而这些从事歌舞职业的女乐就是伎。

因为属家主所有,一般只服务于家庭之内,所以呼家伎,以区别于向公众表演的戏班子或者专门的伎馆人员。家伎绝大多数为奴隶,但也有部分技艺高绝者是外聘契约工作关系,显然这部分人就是自由身。

随着肉欲的延伸,一部分伎者被赋予为宾客提供陪寝的任务,此时则,伎=妓。

同时,某些容貌出众的伎为主人专享,则成为家庭地位非常低下的类妾之一。

所以,家妓必然是家伎,反之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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