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交警:機(電)動三輪車、機(電)動四輪車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一)

2017年1月17日6時43分許,朱某駕駛一輛重型半掛貨車沿焦作市中州鋁廠一號路由西向東行駛至中州集貿市場門前處時,與由東向南左轉彎行駛的宋某駕駛的電動三輪車(附載黃某)相撞,後推著電動三輪車向前,撞到王某停放在路南側的重型自卸貨車尾部,造成宋某受傷、黃某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車輛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朱某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超速行駛,應承擔該起事故的主要責任;王某臨時停車未緊靠道路右側,且駕駛人離開車輛,應承擔該起事故的次要責任;宋某駕駛電動三輪車,轉彎、駛出道路時未注意安全,承擔該起事故的次要責任。



河南焦作交警:機(電)動三輪車、機(電)動四輪車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一)


2018年7月15日12時3分許,白某駕駛一輛電動三輪車(附載李某)沿南海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南海路與玉溪路交叉口時,與沿玉溪路由北向南行駛的王某駕駛的三輪汽車相撞,造成白某、李某受傷,兩車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駕駛電動車三輪車,未按信號通行,應負該起事故的主要責任

溫馨提示:從即日起,焦作交警部門將開展集中整治行動,重點治理機(電)動三輪車和機(電)動四輪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焦作交警希望廣大機(電)動三輪車、機(電)動四輪車駕駛人積極配合交警部門工作,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不要違法上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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