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刚刚通过的新个人所得税法:起征点由原来的3500上调至5000

聊聊刚刚通过的新个人所得税法:起征点由原来的3500上调至5000

普天同庆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调至五千,10月1日实施

昨天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经七次大修后的新个人所得税法,起征金额由3500元上调到5000元。并且扣除项了除了常见的五险一金外还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综合来看,上调金额相比以往是大于5000元的。同时还进一步扩大了前三档税率的级距,个人纳税档次倾斜于中低收入者。

有的网友则表示调不调和自己没有关系,反正自己的工资连3500元的纳税点都没有达到,的确在很多城市存在着拿当地的最低水平工资的人,即使全国的平均工资在逐年地提高,但他们都是被平均化的一部分。相反地,税收的减少会给财政收入带来一定的影响,对于非营利性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就有可能会削减,他们能享受到的东西就变向地减少了。

税点的上调,一方面是解决收入分配问题,另一方面是国家刺激经济的方针。比如公积上缴比例上限的措施,一方面增加了个人到手工资,一方面也减轻企业的成本,都是鼓励全民消费。中国的经济靠着“三辆马车”在行走,在消费这个版块还没有发挥真正的作用。泱泱大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向来是以稳为本,大家都喜欢储蓄,喜欢将钱存在银行。加上这几年经济发展并不怎么顺利,国家经济目标虽然实现了但经济的重心更多地投向了房地产,除了土地建设开发做地火热外,其他的一些核心技术还是靠进口,不然也不会受美国的打压。中国有很好的人口红利,但这样的优势却不容易发挥,所谓船大难调头,要想刺激“消费”这辆马车并不是一时半会能有成效的。许多打着“消费"刺激经济的幌子,比如“某公益”“某联惠”等等,大举国家旗帜,大肆敛财,危害百姓。总的来说,个人可支配的工资增加了就必然会去消费,推动经济向前发展,可以抵掉所带来的财政出入减少影响。

不同于以前单纯的上调起征点,这一次又明确地指出了附加可扣减项目,在住、医、教育方面的支出可抵扣税,侧方面地鼓励大家在这些方面可以加大关注。回顾起征点的历史:1980年9月—800、2006年1月—1600、2008年3月—2000、2011年9月—3500。每次调整的金额和时间都是不规律的,此次调整也必定是综合考虑了很多因素,有好过没有对吧。相信10月1日后发了工资就赶紧给自己加点肉,多陪女朋友出去走走,多回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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