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長春長生問題疫苗賠償方案,導致死亡的,一次性賠償65萬元?

xiaodi1990


長春問題疫苗生產廠家被罰沒91億元,並對受害者進行分類賠償,表明了國家對人民生命的極端愛護!因為人民的生命大如天,人民的生命大如地。中國的一切發展都是為了人民!

但是還應該看到,改革開放30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對於利益的追求讓某些廠家喪失了底線,以次充好、以假為真、欺上瞞下、坑蒙拐騙,甚至不惜以人民生命為代價生產出有毒食品和藥品,卻有愈演愈烈之勢。比如在農村,各個“超市”都充斥著大量“紅紅綠綠”的偽劣食品,長此以往對人民的傷害是顯而易見的!就像有人所說:“中國人為了錢正在相互傷害!”

沒有問題要做到防患於未然,有了問題就要處理問題。這個沒有什麼好隱瞞的。但長春問題疫苗案不是第一例,也不是最後一例。因此,單純做“救火隊員”根治不了這類問題。在筆者看來,最好做到以下幾點:

1首先確立一個良好的機制。因為唯有機制才能解決這類問題。尤其是隨著時代發展,會不斷出現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但過去一些法律法規可能不適用於現在的情況,所以需要不斷調整。有漏洞的地方要儘快補上,防止那些不法分子鑽法律和制度的空子!沒有漏洞但籬笆不高的,要加高,防止不法分子翻越藩籬!總之一句話,要扎牢制度的籬笆,始終讓這類關係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健康的企業處在嚴格的法律法規監管之下,不給他們徇私枉法的機會!

2有了制度要嚴格照制度辦事。有法不依,或者執法不嚴,法律就成了一紙空文!以長春問題疫苗案為例,除了罰錢之外,企業的負責和管理人員、已經觸犯醫藥法規和安全生產法規的,是否要追責?另外,相關的監管部門、銷售和購買部門,是否也存在徇私舞弊的情況?觸犯法律的也要毫不留情地進行追究責任!執法要嚴,一錘定音,杜絕以各種名義進行減刑和保釋!

3疫苗關係千百萬兒童的生命健康。關係著祖國的未來。少年強則中國強!少年健康則中國健康!因此,在這一方面,相關部門是否還要繼續加大“去產業化”的力度?筆者也是兩個孩子的父親,每年都要為打疫苗犯愁:一般的疫苗怕質量不好,進口的疫苗價格又太貴,一支怎麼著也得幾百塊甚至上千塊!免費的吧,又怕遇上“問題疫苗”。所以,相關部門儘量多承擔一些,並逐步讓“疫苗”完全脫離產業化,讓孩子們都用上質優價廉、安全放心的疫苗!

4長生疫苗公司原先是國有企業,怎麼會一步步成了私營性質?這是否涉及國有資產的流失?希望相關部門進行調查!

5由長春問題疫苗案,可以看出中國正面臨一個迫切問題:經濟持續增長,道德日益滑坡!一如馬克思所說:有50%的利潤,資本就會鋌而走險;有100%的利潤,資本就會踐踏法律;有200%的利潤,資本就甘願冒著去絞首的危險!因此在追求經濟利益的同時,還需要加大社會正能量和核心價值觀的弘揚力度!有人說,中國人不是沒有信仰,只是信仰“金錢、權力、房子”!但信仰這三樣東西還不如沒有信仰!因為從來沒有一個民族把這類東西當作最高追求!因此,堅守道德的最後底線,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文化信仰,營造“我為人人,人人為我

的良好社會風氣,已經成為當務之急!



雪舞冰藍2014


多少的賠償都無法挽回生命。賠償不是最主要的,還是希望以後能吸取教訓,也給更多的製藥企業以警醒。

不僅涉及到個人賠償數額的問題,剛剛看到本次疫苗案,最終對長春長生公司罰款91億元人民幣。雖然我們個人對於這個罰款數額的多少無法左右,也無法判定是不是能真正起到懲罰和震懾作用。但是,經過這麼長時間的調查,最終處理結果還算是好的。

疫苗生產企業,還有製藥公司,掌握著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還是希望以後有關部門能在問題發生之開始,甚至是發生之前就能察覺,對於此類問題絕不姑息,堅決遏制危險的進一步發展。對於有關個人包括生產企業的員工,發現問題要及時投訴、舉報,不給類似的問題以延續的可能。試想,一個製藥企業生產的問題產品,不可能這麼多年都沒有人發現,在藥品的許可、生產、流通、監管等環節,竟然能一路綠燈,直到出現問題才倒追源頭,真是可悲可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