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一大学生被学校强制送精神病院134天!自救后起诉学校!

30岁那年,刘刚(化名)领到了洛阳师范学院的毕业证。然而对他来说,这曾经梦寐以求的毕业证,似乎是用一段极不光彩的经历换来的——入学第二年,在学校宿舍,他被强行送至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在“不给开证明就出不了院、毕不了业”的说法下,他在这里呆了134天,经历被灌药、电击治疗、殴打等事件,最终在护士站拨通电话自救。

为了能逃出去,刘刚想了很多办法。他在通讯录中找到了该院院长徐健康的电话,没有纸和笔,全靠脑子记下来。半个月后,他找到了机会又进入护士站,拨通了电话,告知被强行住院和被殴打受伤的事情,院长表示很惊讶,随后对其进行进一步会诊。2015年11月30日,刘刚与殴打他的护工签署了调解协议(对方赔偿刘刚七千元医药费)。这一天,刘刚还拿到了医院的出院证明,并付清了两万八千元的花费。

洛阳一大学生被学校强制送精神病院134天!自救后起诉学校!

从精神病医院出来后,刘刚开始找学校和医院要说法,并提起上诉。2017年9月,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宣判学校无责,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赔偿刘刚医疗费用21673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刘刚和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均不服提起上诉。

2018年10月10日,二审在洛阳市洛龙区法院进行,审判举证环节持续到中午,法官宣判休庭,择天再审。

接受采访时,“可能是学院嫌我事情太多。”刘刚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对宿舍条件不满,多次调换寝室,他并不清楚为什么陈贯安不许他暑假留校,并称他是精神病。“他说我不治疗,医院不出证明我就不能上学。还跟我妈说我失踪了,我妈才来学校找我的,平时我很独立,一般不会麻烦家里。”

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7月20日下午,洛阳师范学院通知刘刚母亲到校,称刘刚在学校行为表现异常,属于精神障碍患者,在刘刚不自愿的情况下,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务人员强制其就医。

刘刚表示,他到精神卫生中心后不肯吃药,被绑起来灌药,还被护士无端殴打。从精神病院出来后,他一边工作一边诉讼,起诉了学校和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起诉之前,他找到学校反映此事,才知道自己被送到精神卫生中心之前学校并不知道此事,陈贯安没有向学校汇报。学校党委工作人员向刘刚表示已经把陈贯安调离外国语学院,但不同意让陈贯安道歉并赔偿相关损失的要求。

新京报记者联系外国语学院团总支书记陈贯安,对方拒接电话,回短信表示“在开会,请联系宣传部门”,记者多次联系洛阳师范学校宣传部门,对方均拒接电话。

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务科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不方便回应,不想过多刺激患者,“他说他的,我们说我们的,还是等诉讼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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