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紅色車 4S店竟給輛黑色的

福州北汽紳寶4S店,要消費者將錯就錯買下來;律師稱這有欺詐嫌疑

N海都記者 徐豐 吳臻 馬俊傑

海都訊 國慶期間,福州王先生相中了一款BJ40P紅色旗艦版北京吉普。王先生在福州潘墩路的北汽紳寶4S店交了錢,簽了合同,並根據店方工作人員提供的車架號在交管12123軟件上申請了車牌號。結果到提車時,他卻被北汽紳寶4S店告知,車牌竟落到另一輛其他型號的車上。

王先生說,12日下午,4S店工作人員將購車發票開出並拍照,通過微信發給他。“對方告訴我,可以根據發票上的車架號信息,在交管12123的APP上申請車牌號。”王先生說,他花了很長的時間,選了一個滿意的吉利車牌號。昨日中午,王先生準備提車時,竟接到了4S店來電,表示他們上錯車牌了。

王先生非常驚訝,“我定的是紅色的車,他們給我上牌、落產權的是黑色的,而且車型還不一樣。”王先生說,黑色車價格還便宜了2萬多元。

4S店工作人員解釋,員工一開始發給王先生合同上的車架號就出錯了,導致出現了後面的一系列問題。

4S店負責人提出,讓王先生將錯就錯,將上錯牌的車輛購買下來,給予一定折扣,但王先生並不同意。隨後,4S店負責人又表示,可以讓王先生為他原本訂購的車輛重新選一個車牌號,但之前選好的車牌號就作廢了,而且還要配合給上錯車牌的車輛辦理產權過戶手續。4S店稱會給王先生500元加油卡和2次保養,但王先生無法接受。

□律師說法

經營者需舉證 確是操作失誤

福建國富律師事務所的魏寶律師認為,4S店經營者涉嫌以次充好欺詐消費者,經營者需要對此承擔舉證責任。如果經營者能夠提供足夠證據證明是報牌操作失誤,且實際交付的車輛未掉包,才可以認定不存在欺詐,但也應賠償因操作失誤造成的消費者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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