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科普|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問答(一)

為了推進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向縱深發展,加強對各地整治工作的指導,全國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編寫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問答》,從基本常識、生產經營許可、標籤標識、特殊食品、進口食品、虛假宣傳、欺詐銷售及廣告審查與監管、非法添加及檢測等方面,對整治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等進行了系統梳理。

食药科普|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问答(一)
食药科普|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问答(一)

什麼是食品?什麼是保健食品?什麼是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1) 什麼是食品?

食品是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條)

(2) 什麼是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宜於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並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釋義》)

(3) 什麼是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是為滿足進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礙、代謝紊亂或特定疾病狀態下對營養或膳食的特殊需要,專門加工配製的配方食品。該類食品必須在醫生或臨床營養師指導下,單獨食用或與其他食品配合食用。根據不同臨床需求和適用人群, 將其分為:全營養配方食品、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非全營養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通則》GB29922-2013)

什麼是無公害農產品?什麼是綠色食品?什麼是有機食品?

無公害農產品是指產地環境、生產過程和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範的要求,經認證合格獲得認證證書並允許使用無公害農產品標誌的未經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農產品。(《無公害 農產品管理辦法》2002 年 4 月 29 日農業部、質檢總局令第 12號公佈,2007 年 11 月 8 日農業部令第 6 號修訂)。

綠色食品是指產自優良生態環境、按照綠色食品標準生產、實行全程質量控制並獲得綠色食品標誌使用權的安全、優質食用農產品及相關產品。(《綠色食品管理辦法》,農業部令 2012 年第6 號)。

“有機食品”是“有機產品”的一個類別。現行的行政規章中將“有機產品”定義為“生產、加工和銷售符合中國有機產品國家標準的供人類消費、動物食用的產品”。(《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 155 號,2013 年 11 月 15 日公佈、2015 年 8 月 25 日修訂)。

“保健品”與“保健食品”的區別?

保健食品具有明確的法律定位,保健食品的監管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產品屬性為食品。

“保健品”沒有明確的法律定義,一般是對人體有保健功效產品的泛稱,諸多媒體報道中涉及的保健品,實為內衣、床墊、器械、理療儀、飲 水機等,而非食品或保健食品。宣傳報道和監管執法過程中,首先應依法辨別產品屬性,清晰界定產品是食品還是用品,是保健食品、普通食品還是有毒有害食品,報道、文件和文書中應根據產品的實際屬性,依法規範表述產品名稱,不能一概籠統表述為“保健品”,造成事實不清、監管錯位和信息誤導。

為什麼要對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開展整治?

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是長期存在的頑疾,受害的是一些老人、病人,社會反映強烈,廣大人民群眾深惡痛絕。整 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是一項關係最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任務。為全面落實《食品安全法》和“四個最嚴” 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對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履行主體責任的監管,嚴厲打擊違規營銷、虛假宣傳產品功效、誤導和欺騙消費者等違法行為,推動各地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強化企業守法誠 信意識,營造健康有序的市場經營環境,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 益和消費安全,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牽頭、聯合 9 部門印發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方案》,在全國開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這是近年來,參與部門最多、時間跨度最長、涉及範圍最廣的一次專項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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