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興縣檢察院關懷事實孤兒 彰顯司法溫度

雅安日報/北緯網訊 近日,寶興縣檢察院對事實孤兒苟某進行司法救助,發放救助金2萬元,彰顯司法關懷。

苟某現年13歲。2012年,苟某父母離異後,苟某就和母親相依為命,其親生父親以無能力撫養為由,拒絕履行撫養義務。苟某母子生活困難,主要靠苟某母親四處打短工維持生活開支。

2016年8月的一天,一場突如其來的交通事故,讓這個本已支離破碎的家庭雪上加霜。苟某搭乘同學的電動車在上學途中與一輛小轎車相撞,造成苟某右腿多處骨折、全身多處軟組織擦傷,經鑑定為交通事故九級、十級、十級傷殘。面對高額的醫療費用,這個本已千瘡百孔的家庭無力承擔,苟某的母親難以承受壓力,患上了精神疾病,經鑑定為精神二級殘疾,需要長期服藥。

苟某的母親患病後,這個家庭失去了唯一的經濟來源,生活極其拮据。當地黨委政府為苟某母子申請了最低生活保障,苟某年逾古稀的外公外婆也利用僅有的退休金和四處打短工供養苟某母子。在長達兩年的時間裡,苟某因生活困難,營養不能跟上,右腿恢復情況不理想,不能進行二次手術,這個家庭也無力承擔二次手術的醫療費用。

瞭解到這一情況後,寶興縣檢察院以全省檢察機關事實孤兒司法救助專項行動為契機,立即啟動司法救助程序。承辦檢察官會同該縣婦聯、關工委、教育局等部門多次到苟某家中,瞭解苟某的生活狀況,鼓勵苟某母子不要放棄生活的希望。

最終,寶興縣檢察院向苟某發放司法救助金2萬元,作為其二次手術的醫療費用和生活費用,苟某手術完成後,當地政府通過民政救濟途徑對苟某的醫療費用進行報銷。同時針對苟某系未成年人,其監護人不能很好照顧他的實際,檢察官找到苟某親生父親,積極給他做好思想工作,讓他在苟某手術和恢復期間照顧好苟某。

目前,在多方的關懷和救助下,苟某已進行二次手術,正在住院恢復。

記者 周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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