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北墩莲池片区“三旧”项目(三期)改造方案的公示

金三旧办〔2018〕45号

关于汕头市金平区北墩莲池片区“三旧”改造项目

(三期)改造方案的公示

为切实做好汕头市金平区北墩莲池片区“三旧”改造项目(三期)的改造工作,根据有关“三旧”改造政策精神,现将汕头市金平区北墩莲池片区“三旧”改造项目(三期)改造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5日

二、公示方式:

(一)网上公示:金平政务网站。

(二)现场公示:改造项目现场(改造方案详见金平政务网站)。

三、凡是对本次改造方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采用书面形式向本办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金平区三旧办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利安路1号(升达大厦)四楼。联系电话:88284504。

金平区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9日

汕头市金平区北墩莲池片区(三期)

“三旧”改造方案

根据“三旧”改造规划及汕头市2015年度中心城区“三旧”改造计划,汕头市联泰汇悦春天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联泰汇悦春天公司”)整合黄丰辉等七人(黄丰辉、林灿能、柯婵英、翁俊宏、黄冰、黄继良、林婵玲)用地和金平区东墩街道北墩经济联合社(下称“北墩经联社”)联合拟对北墩莲池片区(三期)约115.309亩用地进行改造。改造方案如下:

一、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

改造地块2015年已纳入“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图斑编号分别为44051100161、44051100173、44051100181、44051100455。改造地块位于北墩莲池片区,东至东厦北路,西至金新北路,南至凤凰山路,北至金墩园、浮西经联社用地。总用地面积115.309亩,其中国有建设用地1.992亩,集体建设用地113.317亩,需将集体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113.317亩。土地所有权人为金平区东墩街道北墩经济联合社和黄丰辉等七人(黄丰辉、林灿能、柯婵英、翁俊宏、黄冰、黄继良、林婵玲),土地权属情况如下:


关于汕头市北墩莲池片区“三旧”项目(三期)改造方案的公示


改造地块涉及的土地已确权、登记,权属清楚,北墩经联社用地批复文号分别列:汕国土房产管(1998)187、189、284号,汕国土管补(1987)180、193号,汕特国土管(1989)19号,已办妥地籍调查手续;其中位于东厦路西侧金墩园旁“长条椅”(地籍调查表编号:JP2015022)、东厦路西侧龙湖沟旁(地籍调查表编号:JP2015023)、东厦路西侧市福利院后(地籍调查表编号:JP2015024)、东厦路西侧龙湖沟旁福利院后(地籍调查表编号:JP2015026)4宗违法用地由北墩经联社自1985年使用至今,根据《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关于印发汕头市进一步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实施改造意见的通知》(汕府〔2012〕75号)及汕头市国土资源局金平分局处理意见,上述4宗建设用地违法行为发生在1987年1月1日前,不需进行处罚;上述建设用地已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粤(2018)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44584号。该4宗违法用地拟完善保留集体性质的建设用地手续,与上述已取得用地批复的用地一并申请办理集体建设用地转国有建设用地手续。黄丰辉等七人7宗国有用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改造地块涉及的所有土地、房产权属清楚、界址明确,不存在设定抵押权、地役权问题,不存在司法查封问题。

二、规划情况

改造地块涉及土地符合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已纳入汕头市中心城区 “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2015年度实施计划,并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已出具该改造地块规划条件及红线图,详见《关于出具东厦北路与凤凰山路交界西北侧北墩莲池工业区用地“三旧”改造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的复函》(汕规函〔2016〕436号)中B02、B07(之一)、B09(之一)地块,土地开发用途与规划用途一致,符合汕头市金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改造地块涉现用途为破旧的工业厂房,为北墩经联社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使用,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容积率不足0.7,年产值约为400万元。

该地块2009年底前上盖物基底面积占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为50%,上盖物符合有关要求。

四、协议补偿情况

联泰汇悦春天公司与北墩经联社合作改造东厦路与凤凰山路交叉西北角北墩莲池片区,经北墩股民会议代表三分之二表决同意,金平区人民政府于2015年4月24日以《关于同意东厦路与凤凰山路交叉西北角片区“三旧”改造项目北墩经联社用地合作改造有关事项的批复》(汕金府办复〔2015〕36号),批复中同意由联泰汇悦春天公司与北墩经联社作为合作主体对北墩经联社用地进行改造,联泰汇悦春天公司负责项目改造建设全部资金和办理相关手续。联泰汇悦春天公司与北墩经联社合作建设,合作双方办理改造用地出让手续时,按汕府[2018]63号文规定及签订的《合作建房合同》和有关补充协议约定分成出让给北墩经联社与联泰汇悦春天公司。

改造单位联泰汇悦春天公司已同位于凤凰山路北侧拟规划为学校用地黄丰辉等七人(黄丰辉、林灿能、柯婵英、翁俊宏、黄冰、黄继良、林婵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以货币补偿方式补偿上述7人,注销上述七宗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土地拟改造情况

根据有关规划安排,北墩经联社按规定完成改造地块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和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后,连同黄丰辉等7人用地一并由联泰汇悦春天公司负责改造开发。

改造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1、用地位置:北墩莲池片区,东至东厦北路,西至金新北路,南至凤凰山路,北至金墩园、浮西经联社用地。

2、用地总面积(三旧改造范围面积):76872.5(115.309亩)

其中:道路面积:3745.7平方米(5.619亩)

实用地面积:73126.8平方米(109.690亩)

其中:B02地块:54389.5平方米(81.584亩)

B07(之一)地块:13264.0平方米(19.896亩)(中小学用地)

B09(之一)地块:5473.3平方米(8.210亩)

3、主要规划设计指标

(1)B02地块

①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用地(R21)/零售商业用地(B11) (兼容服务设施用地(R22))

②用地面积:54389.5平方米(81.584亩)

③容积率:1.0

(2)B07之一地块

①用地性质:中小学用地(A33)

②用地面积:13264.0平方米(19.896亩)

③容积率≤1.0,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13264平方米(建设一所规模不小于30个班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中小学18个班,初中12个班)

(3)B09之一地块

①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用地(R21)/零售商业用地(B11) (兼容服务设施用地(R22))

②用地面积:5473.3平方米(8.210亩)

③容积率:1.0

规划设计条件除以上内容外,其它按《关于出具东厦北路与凤凰山路交界西北侧北墩莲池工业区用地“三旧”改造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的复函》(汕规函〔2016〕436号)执行。

为更好的进行大片区成片改造,联泰汇悦春天公司已同改造项目三期相邻广东粤华汕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浮西经联社及广东得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洽商,有关“三旧”改造合作事宜谈妥后,联泰汇悦春天公司将申请增加相邻用地进行“三旧”改造,作为大片区成片改造项目一并纳入北墩莲池片区(三期)“三旧”改造项目范围。

六、公益性用地移交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情况

根据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关于出具东厦北路与凤凰山路交界西北侧北墩莲池工业区用地“三旧”改造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的复函》(汕规函〔2016〕436号)要求,该宗改造用地拟规划在B07(之一)配套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配建学校、区间道路建设和管理按省、市“三旧”改造有关政策执行。

七、保障性住房的配建情况

该项目属商品住宅项目。根据汕头市“三旧”改造配建保障性住房有关规定,市政府汕府〔2014〕71号《关于印发汕头市“三旧”改造中推进廉租住房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及市政府2017年4月24日出具《文件处理表》的精神,本项目应配建的廉租住房按照住宅可建面积的1%在光华北一路片区(一期)“三旧”改造项目异地按照廉租住房有关标准提供廉租住房房源落实配建任务。

八、改造成本与融资情况

该地块改造预算总成本约人民币7.28亿元,各项单元工程的内容及其成本估算如下:


关于汕头市北墩莲池片区“三旧”项目(三期)改造方案的公示


上述改造资金由联泰汇悦春天公司自筹。

九、改造时序

本项目自改造方案批准之日起1年申请办理供地手续,在完成供地手续之日起1年内完成工程报建手续,工程开工建设,工期3年,预计自本改造方案批准之日起5年内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汕头市联泰汇悦春天房地产有限公司

金平区东墩街道北墩经济联合社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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