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喝酒後駕車遇交警試圖「調包」 交警深入調查識破

男子喝少量酒後開車遇交警心虛,遂與妻子交換座位,試圖用謊言逃避處罰。但經過現場交警檢測後,男子卻並未達到酒駕標準,面對交警詢問,其妻子最終說出實情,男子也因此受到相應處罰。

男子喝酒后驾车遇交警试图“调包” 交警深入调查识破

10日晚8時11分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民警在市城區開善東路設卡進行酒駕整治時,發現一輛黑色轎車形跡極為可疑。隨即,執勤交警上前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然而,該轎車不僅未減速停車,反而加速向附近小巷駛去。見此情形,交警立即上前進行攔截,好在該車駛進的是一個死衚衕,才“被逼”停了下來。

然而,車剛一停下,車上人便來了一次“移花接木”。“當時駕駛員就跑了,後排的一名女性乘客迅速坐到了駕駛室。”據現場一名執法交警介紹,通過調取車上的行車記錄儀,可以清楚看到,在車輛被迫停止後,一名身穿黑白T恤的男子從車輛左前方逃離,而駕駛室的女士卻沉默少言,只是稱其丈夫去上廁所了。

就在事件僵持之時,身穿黑白T恤的男子又回到事發現場。經過詢問,車上的女士是他妻子,後排則是其妹妹和兩個孩子。對於剛剛發生的一切,該男子卻稱並不知情,只稱自己喝了幾小口酒之後開了車。由於該名駕駛員酒精檢測未達到酒駕標準,執勤民警對其駕駛證進行了暫扣,對於之前妨礙執法的行為,將上報相關負責人等待進一步的處理結果。

據瞭解,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以及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或者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可依法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全媒體記者 呂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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