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摩令」有望解禁?深圳調研論證摩托車強化管理新措施

記者獲悉,深圳市交警局正參考北京、上海、香港等城市的管理模式,調研論證、擬定摩托車強化管理新措施。在新措施出臺前,深圳仍延續使用“禁摩令”。

根據市政府規範性文件管理要求,9月14日,深圳交警聯合市政府法制辦將《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關於禁止摩托車在我市部分道路行駛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對外徵求意見10日。徵求意見結束後,共收到相關管理部門、涉摩行業、市民群眾、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群體345條反饋意見和建議。

“禁摩令”有望解禁?深圳調研論證摩托車強化管理新措施


記者瞭解到,意見總共有三個方向。第一個方向,全面取消禁摩令管理措施,要全面放開摩托車,讓摩托車在全市道路通行,有62條意見主要來自涉摩愛好者、市民群眾,佔所有反饋意見18%;第二個方向,延續禁摩令管理措施,繼續禁止摩托車通行,與其他城市接駁的國、省道除外,有90條意見主要來自涉摩民生行業、相關管理部門和部分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佔所有反饋意見的26%;第三個方向,強化摩托車管理措施,參照北京、上海、香港等城市在對指標競拍、車輛上牌、人員考試嚴格把關,在嚴格准入的同時,對於違法駕駛行為給與嚴厲處罰,讓難得取得合法駕駛資格的群體,不願去違法違規,有193條意見主要來自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市民群眾及部分管理部門,佔所有反饋意見的56%。

交警部門表示,對於第一個方向的意見不予採納,在深圳市涉摩兩搶案件已基本杜絕的前提下,在機動車保有量、密度及道路通行條件允許並支持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開,但暫時無法做到全面放開。

值得注意的是,交警部門採納了對於強化摩托車管理措施的有關意見。將參考北京、上海、香港等城市的管理模式,研究摩托車指標競拍、車輛上牌、人員考試、車輛准入、通行管理、停車管理、違法處罰等管理措施,結合深圳市道路通行實際情況,做好調研論證、擬定管理政策,按規定性文件要求徵求相關群體意見後,報市政府審定通過後,修改相關政府規章及管理通告。

可以預見的是,深圳市實施十多年的禁摩令有望解禁,但是摩托車的准入會設置較高的門檻。交警部門表示,歡迎社會各界建言獻策,具體管理建議可通過電話:0755-82778342,傳真:83198145,郵箱:[email protected]等方式向市交警反饋。

相關法律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採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眾性活動、大範圍施工等情況,需要採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

《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道路通行條件,劃定區域、路段、時段,對摩托車、電瓶車以及電動自行車和其他非機動車採取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措施,但經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並核發專用標誌的車輛除外。具體辦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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