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智霖前女經紀人詐騙罪成立 判入獄2年

張智霖前女經紀人詐騙罪成立 判入獄2年

張智霖前女經紀人詐騙罪成立 判入獄2年

據香港媒體報道,張智霖遭女經紀人私吞近百萬港元代言人酬勞,區院早前裁定被告梁雅詩3項欺詐罪成,今判刑入獄兩年。

辯方求情時引述有關報告,指被告5歲女兒患有川崎氏病,需要密切關注其身體健康情況,而被告丈夫為中港司機,不能經常留港照顧女兒,報告亦指被告十分愛護女兒,其角色不能替代。被告還押期間,其夫又騙女兒指母親在海外讀書,女兒亦十分掛念被告,更繪圖表達思念之情,希望被告能快點回家。

另辯方投訴控方檢控延誤,指被告於2014年首被捕,翌年10月被通知不會對她檢控,但在去年2月卻再被捕,而被告期間本已覓得新工作,重過生活。控方則不同意有所延誤,指警方並沒有知會被告不作檢控,且案件涉及海外文件等,需時蒐證。

法官判刑時直指案件嚴重,涉及鉅額詐騙,且違反誠信,監禁不能避免,考慮被告在審訊前已償還了92萬港元,且檢控需時,確有對被告生活造成影響,報告亦指被告女兒在其案發前一年出生,身體狀況需受關注,判一名如被告的母親入獄,相信女兒人生定必受影響,是特殊情況。法官明言若被告當初認罪,可能有截然不同的處理手法,最後考慮到被告的特殊情況,酌情減刑1年,將被告判囚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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