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十一部门联合发文,让炒房者无路可走!

这回不是半夜鸡叫,谁都没想到在国庆过后的第一天,西安楼市又被投入一枚炸弹。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司法局、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西安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等十一个部门联合发文,决定在西安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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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十一部门联合发文,让炒房者无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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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重点

(一)投机炒房行为

1.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

2.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3.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4.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

5.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

(二)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

1.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

2.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3.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4.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

5.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

6.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1.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

2.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

3.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4.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

5.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

6.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四)虚假房地产广告

1.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

2.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

3.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

4.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

5.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

西安十一部门联合发文,让炒房者无路可走!

一·剑指“炒房”

文件六大项通篇透露出一个词——“决心”,不光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将房地产建造、销售的整体链条内涉及的政府部门,基本都包含在其中。

更是在文件开篇就将“炒房”这种扰乱房地产正常秩序的行为列为头名,并且事无巨细的将涉及炒房的各种行为列举出来,为以后的执法行为打下良好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中的“炒房”行为,已经不是我们理解的狭义上“个人或团伙凭借雄厚的资金囤积多套房源,造成当地房价波动,并套现牟利”的行为,而是将房地产商的“捂盘惜售”“变相囤积房源”等行为也列入其中,其实这才是房价波动的重大因素之一,不管多有钱的炒房团,没有房地产商背后的配合,再怎么也掀不起风浪。

文件中没有公布接受市民的举报通道,作为该领导小组的牵头单位,西安市房管局的电话应该担负起这一责任,群众的力量是巨大的,房地产商是不是“捂盘惜售”?有没有违规炒房?有人反应才会有回应。

西安十一部门联合发文,让炒房者无路可走!

二·拒绝虚假宣传

荣耀西安网在10月1日讨论曲江一楼盘500套房子无人购买的文章中,对于媒体协助炒房价的事件就有简单阐述,说实话“炒房团”这一新词汇的引入,对于西安人来说,也是从16年底的媒体如临大敌才真正清晰了解。

西安十一部门联合发文,让炒房者无路可走!

煽动性标题确实能引起西安人的恐慌

媒体宣传的重要性早已毋庸置疑,房地产商和炒房团利用大笔资金在电视、报纸、新媒体等重要渠道引导舆论的故事,早已不是新闻。

购房人纵使带着戒备心理去看待这类报道,但在强大的舆论攻势下,还是被埋下“房价上涨,必须要买”的种子,在考虑买房时,这颗种子不可避免的会在销售的口灿莲花中茁长成长,最终为高房价接盘。

媒体作为面向公众的宣传渠道,在自媒体大军的加持下,现代人必须具备区分消息真假的能力,本次文件中针对房地产宣传有了严格的规范,帮助购房者清理眼前迷雾,尤其是恶意炒作“房价上涨”“抢房大战”等消息的行为,明令严格禁止!

媒体更应该发挥其正面作用,对楼市、房价有着中立、公正的态度进行报道,夸张、虚构真的要不得。

三·购房者权益还需加强

本次文件中,再次对房地产商的加价、认购、一房多卖等行为再下定义,看到这时,我不由想到前段时间让西安刷新全国头条的“开发商自己告自己胜诉”的新闻,在强势的开发商面前,购房者永远都是弱势群体。

都不用去看新闻,刷刷我们身边的朋友圈,就可以看见多少人花尽一生积蓄买下的房子,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拿不上房产证、偷工减料、恶意加价、阴阳合同、虚假合同等各种现象比比皆是。

不可否认在房地产暴利时代过去后,很多开发商清晰的知道买方市场已经到来,选择更深层次优化服务的有之,一心想要转型的有之,加快扩张步调的也有之。不过,对于永远弱势的购房者来说,开发商的这点让步还远远不够。

庆幸的是,在中央一次次强调下,全国的房地产市场已经得到整治,近半年在西安,我们也看见各部门的努力,摇号、取消学区房、推出共有产权房等举措,虽然总是慢其他城市一步,但是种种步调也在限制开发商的权力,削减开发商的市场份额,就等于逐步加强购房者的权益,可见的未来中,购房者权益也会更得到政府的重视。

总体来说,西安一次次的重拳出击,从政策层面为西安楼市步下重重大网,严格控制房价的上涨。到底有没有成效,还得从实际执行方面,看每一个购房者的真实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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