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違法事件頻發,如何處理成關鍵

近期,網絡上頻頻爆出幾起未成年人惡性違法卻被草草處理的事件,引起了網絡輿論的廣泛關注與討論。

國慶長假期間,一段少女遭多人圍毆的視頻在網上流傳開來,而針對此次事件海南省文昌市官方卻因圍毆者都是未成年人為理由而將事件定性為不屬於“校園欺凌”,這樣的處理結果受到了網友們的質疑。

未成年人違法事件頻發,如何處理成關鍵

少女遭多名男女圍毆視頻截圖

9月21日,河南魯山縣檢察院官微的一篇題目為《魯山一初中生犯錯檢察官介入下雙方冰釋前嫌》的文章在網絡上引起了熱議。文中所描述的16歲的魯山縣某中學初二學生小趙強行與17歲女孩小花發生性關係後在檢方的努力下讓雙方“冰釋前嫌”、“握手言和”的事件,此次事件中檢方不僅收到了小趙家長的錦旗嘉獎,更是作為執法部門的“業績”進行宣傳,這種引起爭議的行為更受到了網友們的質疑。

未成年人違法事件頻發,如何處理成關鍵

魯山縣檢察院微博截圖

強姦、校園霸凌等性質惡劣的青少年違法行為一次次被執法部門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方式來解決,甚至這種解決方式可以被當做“業績”進行宣揚,這究竟是好事還是壞事?儘可能的不讓違法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懲罰,就是對未成年人的一種保護麼?

未成年人違法事件頻發,如何處理成關鍵

未成年人犯罪事件頻發

俗語說:“小時偷針,長大偷金”,如果一次次因未成年而免受懲罰,是不是等於在告訴孩子們做錯了事不需要受到懲罰?是不是等於在告訴孩子們年齡就是做壞事避免受懲罰的保護傘?

未成年人違法事件頻發,如何處理成關鍵

青少年罪犯已成為一大社會問題

2013年12月1日,山東14歲少年扈強持刀捅刺同學致死,而他在同年7月將同學捅成重傷的案子還在鑑定期,短時間內再次做出性質惡劣的案件,且在二審期間,胡某在教育後依舊毫無悔意,東營市人民檢察院認為扈強把國家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政策當作他知法犯法的“護身符”,最終改判17年有期徒刑為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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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14歲少年有期改無期

要知道無原則地寬容,只會助長壞人作惡。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究竟是指出他們做錯的事,糾正他們錯誤的行為,還是一味姑息?執法部門在處理未成年人違法的案件當中,應該更多的關注如何保護孩子們在道德與品格上的健康成長,只有在道德與品格上保障了健康成長才是對未成年人真正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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