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多劳力合作问题

公务员考试——多劳力合作问题

统筹问题是近几年行测考试中经常会涉及的问题。它包括:多劳力合作、空瓶换水、排队取水、真假币等诸多知识点。怎样快速且准确的解题是广大考生最为关心的问题,为此我们总结了以下解题技巧快速解决多劳力合作,使广大考生在考场上见题不慌,迅速地解决多劳力合作问题。(仅供考生学习参考)

一、什么是多劳力合作问题

多劳力合作指的是多人完成多项工作,每个人在不同的工作中体现不同的效率,怎样安排才能实现在一定的时间内,工作量最大或者工作总量一定,时间最短。

二、分工原则

发挥个人所长,让每人做自己最擅长的工作,再统筹安排。

如何才能识别清楚每个人最擅长的工作,所以接下来非常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判断相对擅长项。

三、两种题型

(1)已知效率

例:小王和小刘手工制作一种工艺品,每件工艺品由一个甲部件和一个乙部件组成。小王每天可以制作150个甲部件,或者制作75个乙部件;小刘每天可以制作60个甲部件,或者制作24个乙部件。现两人一起制作工艺品,10天时间最多可以制作多少该工艺品?

参考解析:

公务员考试——多劳力合作问题

(首先,我们整体来看这个表格能够发现:不管是对于王师傅还是刘师傅,做甲的效率都要比做乙的高,但是总要有人需要放弃做甲来做乙。

横向来看:王师傅做乙和甲的效率比为1:2。从后往前看,相同时间内,相当于王放弃一个乙,可以完成2个甲;刘师傅做乙和甲的效率比为1:2.5,相同时间内相当于刘放弃一个乙,可以完成2.5个甲,所以让刘放弃做乙,用来做甲更加适合;如果我们换个角度,从前往后看,王师傅做甲和乙的效率比为2:1=1:0.5,相同时间内,相当于王放弃一个甲,可完成0.5个乙,刘师傅做甲和乙的效率比为60:24=1:0.4,相同时间内相当于刘放弃一个甲,可以完成0.4个乙,所以让王放弃甲,做乙更加合适。

纵向来看:从下往上看,完成甲部件,王和刘的效率之比为150:60=2.5:1,相当于相同时间内,刘放弃一个甲,王可以做2.5个甲。同理,完成乙部件,王和刘的效率之比为75:24=3.125:1,刘放弃一个乙,王可以做3.125个乙,因为3.125>2.5,所以王更适合做乙,刘更适合做甲;从上往下看,相同时间内,王放弃一个甲,相当于刘做0.4个甲,王放弃一个乙,相当于刘做0.32个乙,所以让王放弃做甲,用来做乙合适。)

最后得出来的结论即:王师傅适合做乙,刘师傅适合做甲。

10天一共可以做600个甲+750乙,相当于600套产品加150个乙,最后剩下的150个乙,最好希望经过重新的分配,达到一份甲+一份乙,由于王师傅完成甲乙的效率比为2:1,所以一份甲需要让0.5份的乙来兑换,所以150个乙相当于1.5份乙,所以一份=100乙,所以最后的实际量相当于100个甲+100个乙,可以组合成为100套,600+100=700套。

(2)已知时间(工作量一定的条件下,时间越少,效率越高)

例:有甲、乙两项工作,张师傅单独完成甲工作要9天,单独完成乙工作要15天。王师傅单独完成甲工作要3天,单独完成乙工作要12天。如果两人合作完成这两项工作,最少需要多少天?

公务员考试——多劳力合作问题

参考解析:张师傅适合做乙,王师傅适合做甲。

经过3天,王师傅就可以完成甲工作,而张师傅负责的乙工作,自己去做还剩下12天的量,对于乙工作,张师傅与王师傅的时间比为15:12,则效率比为12:15,则两个师傅的和效率:张师傅的效率=27:12。而且工作量相同,时间和效率成反比,则12:合作的天数=27:12 合作的天数为16/3天。一共需要的天数为3+(16/3)=25/3天。

总结:分工原则

(1)已知效率比

设甲生产A、B产品的效率比为;乙生产A、B产品的效率比为;若,则甲相对擅长生产A产品,乙相对擅长生产B产品,所以分工时,甲多生产A产品,乙多生产B产品

(2)已知时间比

设甲生产A、B产品的效率比为;乙生产A、B产品的效率比为;若,则甲相对擅长生产B产品,乙相对擅长生产A产品,所以分工时,甲多生产B产品,乙多生产A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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