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检务公开 接受外部监督——宜秀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开展审查逮捕公开听证

2018年9月27日上午,宜秀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由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何某某涉嫌盗窃案进行了公开听证。安庆市公安局菱北分局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家属及其所在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公开听证。

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何某某伙同马某某于2018年8月2日、3日连续盗窃安庆及池州沿街店铺四起,涉案金额达两千余元。案发后,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家属已积极退赔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听证会上,由案件承办检察官主持,向与会人员介绍案情及诉讼过程并告知各诉讼参与人在公开听证中的权利和义务,侦查人员就逮捕的必要性进行阐述,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发表辩护意见,犯罪嫌疑人家属亦对本案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听证会结束后,承办检察官在全面审查全案证据材料的基础上,综合考量听证意见,对该案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证系宜秀区人民检察院首次举办,公开审查模式,改变了以往书面审查为主的封闭性办案模式,让办案检察官的工作从幕后走向台前,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规范刑事监督权的有力探索,有利于打造阳光检察,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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