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首例指定安庆市监察委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庭审理

2018年8月20日,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物资设备处处长何文胜受贿一案。该案系安徽省监察委员会指定安庆市监察委员会办理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并由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以何文胜涉嫌受贿罪决定对其逮捕。2018年7月10日向法院提起公诉,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程峰作为第一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何文胜1999年至2018年3月,在担任安医一附院医学工程部副主任、主任、物资设备处副处长、处长及兼任安医二附院工程建设指挥部设备材料组成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索要相关医疗设备器械、耗材供应商给予的现金1208996元,各种消费卡256000元、4台价值33264元的呼吸机、一部价值9588元苹果手机、以及对方支付的出国留学费用28300,共计收受贿赂人民币1536148元,并为相关供应商在医疗设备及耗材招标、资金预付结算、设备耗材维护等方面谋取利益。

经过4个多小时的庭审,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质证和辩论,被告人何文胜当庭表示认罪。宜秀区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安徽省首例指定安庆市监察委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庭审理

安徽省首例指定安庆市监察委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庭审理

程峰检察长程峰作为公诉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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