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交锋」李镇西:不能叫学生为“孩子”吗?——与吴非兄探讨

镇西茶馆

不久前,在网上看到我的兄长和朋友吴非(本名“王栋生”)撰写的题为《从今天起,他们是你的学生,别再叫他们“孩子”!》(估计这个标题是网络编辑取的)一文,建议老师们别把学生称作“孩子”。吴非兄(王老师)是我有限的视野中少有的有良知有思想有风骨的教育者,他的《前方是什么》《致青年教师》《课堂上究竟发生了什么》等书是我任校长时给全校老师推荐的著作。不过对他这篇文章,我却有一些不同看法。

我理解王老师的意思。估计这和他长期教的学段有关。王老师长期教高中,对十七八岁的大小伙子叫“孩子”是有些别扭——还有他文中提到的“花季”,读到那里我都忍不住笑了。其实我也很少叫我的学生为“孩子”,不是刻意回避这个称呼,而是和王老师一样,我也长期教中学,除了在某种特定的情境中,我一般也不叫学生为“孩子”——其实,我印象中,我从没在口头上叫过学生为“孩子”,但为了避免把话说绝对了,我留有余地地说“很少叫”“一般也不叫”。从初一到高三搞“大循环”,面对一天天个子长得比我还高的学生,要我叫他们孩子,我叫不出口。通常情况下,对单个的学生,我往往直呼其名,而站在讲台上面对全体学生,我往往称他们为“同学们”。

我感觉,爱叫学生为“孩子”或“孩子们”的,往往是小学教师,我理解他们。面对稚气未脱、天真烂漫的小学生,他们自然而然叫“孩子”,亲切自然,不做作,我觉得没什么不好。如果我教小学,可能也会情不自禁这么叫的。王老师说,不宜把亲情关系带到工作关系中。这话不妥。第一,不一定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之间才用“孩子”这个称呼;第二,师生关系自然融进一些亲人般的温情,没有什么不好,只是不要把师生关系仅仅视作亲情关系,因而妨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

说实话,那天看到王老师的这篇文章,我第一个反应是想到我自己,我回忆自己是不是也把学生叫“孩子”。刚才我说了,通常情况下我不会把学生叫“孩子”的,但在文字叙述时,我会在某种特定情境中用“孩子”这个词。

举个例子。在我的《爱心与教育》中有一段描写,说的是我生病住院前,学生们来我宿舍看我,都哭了。书中有这样的对话——

有几位同学抽泣着说:“李老师,以前我们惹您生气了,做了对不起您的事。请您原谅!”我说:“哪儿的话?你们从来没有对不起我,别哭了!你们都是非常非常可爱的孩子,是我最喜欢的学生!”

在这里,“你们是我非常非常可爱的孩子,是我最喜欢的学生!”两个称呼都用上了,其侧重的含义是不一样的。他们在我面前哭,又天真地以为是他们把我“气病”的,我自然把他们看作“非常可爱的孩子”,但我又强调,作为我的受教育对象,他们是我“最喜欢的学生”。

还有一处也是“孩子”和“学生”两个指代并用——

“刚参加工作那几年,出于爱孩子的天性,我几乎整天都和比我小不了多少的学生泡在一起,因此,学生们喜欢我,他们的家长也很感动。”

我说“出于爱孩子的天性”,这里侧重强调我喜欢天真烂漫的小孩儿;紧接着说我和“学生”泡在一起,“学生喜欢我”,强调的是没有血缘的师生关系却亲密无间。

我举这些例子,想说明只要不刻意不做作,在某种特定场合把学生叫“孩子”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我看了王老师那篇文章的第二个反应,是想到了苏霍姆林斯基,因为他在其著作中,最爱用“孩子”这个称呼。请看他一些不朽名著的书名:《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要相信孩子》……在《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一书中,教育家这样写道:“我生活中最主要的东西是什么?我毫不犹豫地回答:对孩子的爱。”

吴盘生先生是国内研究苏霍姆林斯基的著名专家,他翻译了不少苏霍姆林斯基的文章。最近我和他探讨关于学生称谓问题时,他对我说:“苏霍姆林斯基的著作中,很少用‘学生’这个词,他往往用‘孩子’或者‘儿童’。”吴老师这句话,一下子把我多年阅读苏霍姆林斯基的一个朦胧印象明晰为一个理解:用“学生”还是“孩子”或“儿童”,这不是随意词语选择,而是体现了作者对其教育对象的认识。

可不可以这样理解:“学生”“孩子”“儿童”这三个词,在苏霍姆林斯基那里是密切相连又略有区别的概念。“学生”是一个与教师相对应的概念,表明的是教师的工作对象,是整体性的指代,更多的时候是“森林”;而“孩子”和“儿童”则是具体的人,是一棵一棵的“树”。当他谈整体(集体)或强调教育对象时,往往用“学生”;需要突出学生的可爱、纯真、亲切、幼稚等特点时,他多用“孩子”;而在讨论孩子特定年龄段特定心里状态时,他多半用“儿童”。在苏霍姆林斯基的书中,“孩子”和“儿童”基本上是同义词,但也有微妙的区别:“孩子”是个相对的概念,没有年龄限制,相对于年长的教师,学生哪怕已经是中学高年级也是“孩子”,甚至在年迈的父母眼里,儿女就算五六十岁了,也是“孩子”;但“儿童”则是一个绝对概念,是处于特定年龄段的人。所以,苏霍姆林斯基在谈到“儿童”时,往往和身心发育特点有关。

有趣的是,苏霍姆林斯基在论述教育过程时,“学生”“孩子”“儿童”有时也交叉使用,细细品读,意味深长。也举一个例子:“从我手里经过了成千上万学生,但奇怪的是,留给我印象最深的并不是那些无可挑剔的模范学生,而是别具特点、与众不同、甚至在某些方面相当难于管教的孩子。”(《要相信孩子》天津人民出版社 1981年8月第一版,第4页)看,谈到“成千上万”的教育对象和类型化的“优生”时用的是“学生”,可说到“别具特点”的具体对象时,用的是“孩子”。

王老师担心,“在学校,如果这样经常地不称‘学生’而称‘孩子’,教师有可能忘记职业使命与责任。”的确有不少老师忘记了自己的使命与责任,但把原因之一归咎于他们不称“学生”而称“孩子”。这个观点无法说服我。不是说称呼不重要,但毕竟名实相比,实重于名。“文革”中有的地区一把手领导叫“总勤务员”或“一号勤务员”,以显示其“为人民服务”的“本色”,但“总勤务员”本身还有许多为他一个人服务的勤务员,他本人倒无“务”可“勤”,官架子比谁都大,所谓“总勤务员”名不副实,成了讽刺。世界上现在还有一些专制国家,居然还以“民主”命名其国,沦为笑话。因此,叫“学生”也好,叫“孩子”也好,关键是教师是否真正把“人”放在心上。

说到把“人”放在心上,突然想到苏霍姆林斯基在书中有时候也用“人”这个词。比如他有一本书的名字叫《关于人的思考》,又比如在谈到教育的意义时,他写道:“人是最高价值。”他甚至这样给教育下定义:“教育——这首先是人学。”我理解,所谓“学生”“孩子”“儿童”……都是“人”不同侧面的不同内涵。

我做校长时,曾经给老师们说:“我们一定要意识到,我们的教育对象是人,但这不是抽象的人,而是尚未成年的成长中的人,是有特定年龄心理特征的富有个性的人。”说学生是“人”,潜台词是不能把学生当“物”,当“机器”,当“工具”,而应该把他们看作有尊严有思想有自己独特精神世界的“人”;说他们是“尚未成年的成长中的人”,强调的是他们是“孩子”;说他们是“有特定心里生理特征的人”,重点强调的是他们的“儿童”角色。

可见用什么指称,表达了作者说话时要强调什么。当一些老师忽略学生“孩子”特点,有成人化的思维和语言与学生沟通时,我们要提醒他们:“他还是个孩子!”当一些老师仅仅把学生当孩子,放纵迁就他们的不成熟,或者忽略他们的尊严,不讲师生平等时,我们则大声疾呼:“他们是人!”苏霍姆林斯基称学生为“孩子”时,体现了他对作为“孩子”的学生的尊重——用孩子的眼睛去观察,用孩子的耳朵去倾听,用孩子的大脑去思考,用孩子的情感去热爱……当苏霍姆林斯基强调学生是“人”的时候,体现了他对作为“人”的学生的尊重——人的思想,人的情感,人的尊严,人的平等,人的天性,人的个性,人的志向,人的幸福,人的无限潜力……都应该得到教育的尊重与关注。这也是吴非兄担心被“孩子”一词所软化乃至消解的。

是的,吴非兄担心老叫“孩子”会淡化教育的“立人”目标。那么请读苏霍姆林斯基这段话——

假如学校按照重要程度提出一项教育任务的话,那么放在首位的是培养人,培养丈夫、妻子、母亲、父亲,而放在第二位的,才是培养未来的工程师或医生。

看,这不就是“立人”吗?而且这个“人”在苏霍姆林斯基的心中,内涵是何等丰富、何等具体、何等有血有肉?

学生不仅仅是“孩子”,也是“人”;学生不仅仅是“人”,也是孩子——这就是苏霍姆林斯基对教育对象科学、全面而富于人道主义情怀的理解。这样理解我们的教育对象,恰恰正是“立人”者应有的“人学”观念。

在写这篇文章时,我也和身边的同行讨论这个话题。贵州贞丰中学校长罗慧萍说——

第一,平时称学生为“孩子”要考虑自己的年龄与学生之间的差距,如果是为长辈,适当环境称呼学生为“孩子”更亲近也未有不可;如一个高中小年轻老师时不时把学生“孩子”“孩子”挂在嘴边,是不是很尴尬?

第二,口语化语言环境中叫“同学”叫“孩子”都亲切自然,而书面表达中叫学生“孩子”更能强化教育者的责任意识又未尚不可?

第三,称学生为“孩子”必须是情感到深处的自然表达,如果没有对学生满腔的真情,即使生硬地叫声“孩子”,也只是居高临下做个姿态而已。

总之,老师真的做不到把每一位学生都当作自己儿女一样对待并履行作为父母责任的,称学生为“孩子”是表达一种对教育对学生深沉的情怀,作为教育者的我们,的确该用对待孩子的饱满情感对待每一位学生。把学生称作“孩子”更是一种泛指,不能把此“孩子”与彼“孩子”的内涵等同。只要对学生有真诚的感情,其实叫不叫“孩子”都关系不大,有时我们还叫“这小子”“这丫头”呢,只要感情真挚,适合此情此景的就是最好的!

我完全同意罗慧萍校长的观点。

面对学生叫不叫“孩子”还得看学段。小学生被称作“孩子”很自然,中学生被称作“孩子”则有些做作了。尤其是我们在对学生进行权利、责任与义务等公民意识教育时,则应该庄严地告诉他们:“你不是孩子,你是有独立意志的人,是公民。”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多次给我的高中学生说:“按国际标准,十八岁以下是儿童,那么你们满了18岁以后,除了你的父母,谁再叫你们孩子,你们应该感到羞愧,感到脸红,至少是难为情。”

我的意思是,对小学生,老师叫“孩子”“孩子们”没什么关系,但在中学,把学生叫“孩子”虽然也不是绝对不可以,但总感觉不是那么最恰当的称呼。那么在日常教育教学过程中,究竟用什么称呼叫我们的工作对象最得体?我还是比较倾向于“同学”和“同学们”。老师叫学生为“同学”,既自然,又合适——在校园特定的环境中,这个词与“学生”“孩子”几乎同义,更重要的是,“同学”这个称谓还体现出一种平等,学生之间的平等和师生之间的平等——“共同学习”嘛!

吴非兄写道——

“母爱”与“爱”也不能划等号。爱学生,是教师的职业修养;把学生当作自己的孩子,把师生关系转变为亲情,或是在学校教育中以亲情渗透教学关系,则不妥。

教师关心学生健康,关心他们的安全,是职责范围内的事,不是替代父母责任。有些老师真的把自己当成学生父母了。教师关注学生未来的择业、婚姻甚至子女教育,我完全看不出有什么必要,虽然这些现象也被作为师德先进事迹。

“母爱”和“爱”的确不能划等号,学生也毕竟不是教师的亲生孩子,模糊师生界限很多时候并不利于教育。所谓“爱生如子”不过是对师爱的一种夸张,千万不能作为一种规定,强求教师必须把学生当孩子一样“无微不至”甚至“无所不包”地“爱”,那叫“越界”,是“错位”。

但一些优秀老师情不自禁把学生当做自己的孩子来爱,而且并没有因为这种爱而淡化教育相反收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这恐怕不能简单地否定。虽然这并不是教育的常态,也是一般老师做不到的,但做到了的老师,是值得我们敬佩的,尽管不一定提倡,但至少不应该被揶揄。

只是,第一,这种带有亲情般的师爱应该是自然而然的,绝不能有一丝刻意为之,特别不能将这种感情当做“工具”来使用,好像为了“感化”学生,便故作母爱,这样的教育很假,甚至很恶心。第二,即使是对学生怀有真诚的父母般的爱,也必须把握好分寸,切不可因此而真把学生当自己的孩子,严则打骂,宽则放纵。失去了原则的爱,已经与教育无关了。这样亲情般的“师爱”我们是要警惕的。

写到这里,我突然意识到,我和吴非并不是在同一语境中阐述自己的观点的,甚至“说的不是一回事儿”。任何人说话都是有特定针对性的,因而呈现出不同的强调重点。吴非针对的是那些模糊自己教育责任而完全把学生当成自家孩子的老师,提醒他们:“从今天起,他们是你的学生,别再叫他们‘孩子’!”这是有必要的。但我个人还是感觉说教师不能把学生叫“孩子”,有点绝对。当然,如果老师们能从吴非文中得到一种职业使命的庄严提醒,那么,这样的提醒是有意义的。

至于吴非批评的师生关系因不知不觉沦为“亲情”关系而庸俗化,我是赞成这种批评的,刚才对此我已经有所论述。这里再补充几句,所谓“教育的意义”已经泯灭于“嘘寒问暖”“养老送终”之中,学生只是“听话感恩”的“孩子”,老师则成了“再生父母”——如古训所云“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到了这个地步,教育已经消失。

至于教育学生“感恩”,更是不合逻辑也不合道德:教师履行本职工作,居然要学生“感恩”自己,为此还有类似班会比赛、征文演讲、舞台表演等五花八门、“生动活泼”的“感恩教育”,实在荒唐至极!做了该做的,何“恩”之有?同理,所谓“父母养育之恩”的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天性所致,无所谓“恩”不“恩”。除非这孩子是你在街头捡来的弃婴。

本来是谈“孩子”的称呼,结尾却说到“感恩”的话题,但我不认为我“扯远了”。吴非的杂文,往往尖锐犀利,一针见血,读来酣畅淋漓,可是这次稍微有点“过”。我也坦率地说出我的不同想法,这一点都不妨碍我依然保持对吴非兄五体投地的佩服。说实话,如果不是他这篇文章,我还不会深入思考苏霍姆林斯基关于“学生”“孩子”“儿童”“人”几个概念的理解与运用。从这个意义上说,我真还得“感恩”吴非兄。

2018年9月29日

附:吴非:不要称学生为“孩子”

在学校,平时尽可能注意,不要称学生为“孩子”、“小孩”。

可能是职业本能,可能是语言习惯,也可能是面对学生时的“下意识”,我不愿把学生称作“孩子”,包括对小学生,我总说“我班上的学生”“这个学生我教过的”“全班有五十多个同学”……

我对老师把学生称作“孩子”,特别是个别教师在教室上课称“娃”特别不习惯,甚至有些反感,我郑重其事地劝同行改掉这个习惯,毕竟面对中学生了。

在一次受邀点评初中观摩课,把主要意见说过后,我说起这个问题,为什么这八位老师上课时都称学生“孩子们”,说课环节也一口一个“孩子们”?为什么不称“同学们”?——听课教师,包括一些知名教师面面相觑,也许觉得我对教育的认识是不是有点生硬,甚至冷漠。

每次和小学同行谈这个问题,总会引起更多的质疑或反驳。

我曾劝说一位老师:你这节公开课上一直称学生“孩子”,看来已经是习惯了,你任教二十多年,是不是一直这样?这位老师说,的确没想过,她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再说,大家不都这样吗?

针对我的困惑,一些老师也列举前辈模范教师乃至教育家的事例,证明这样称学生为“孩子”并无大碍。

我有自己的思考。

为什么在学校不宜称学生为“孩子”?在学校,如果这样经常地不称“学生”而称“孩子”,教师有可能忘记职业使命与责任。

有那么严重吗?

可能有。

那些从家庭走出来的孩子,进了学校,学校要让他意识到自己是来接受教育的,是来改变自己的;在这里他开始不同于家庭的学习,他将成为——人。

在学校,他们接受教育,学知识,培养能力,学习思考,懂得许多人生道理。他们虽然年纪小,能平等地受到尊重,也逐渐学会尊重别人,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当他走出学校时,他觉得精神上长高了。

学龄前家庭教育的任务是“育儿”,学校教育的任务是“立人”。

把学生当人,包含把学生当作独立人,而非需要“监护”的孩子。家庭关系有父母和孩子,不宜曰师曰弟子,学校是人格养成之所,只有“学生”和“教师”,在学校在课堂称“孩子”,则错位。

有相当一部分学生不愿被当作孩子,他已经有鸿鹄之志,却被教师一口一个“孩子”喊得心灰意冷。这个年龄的学生,心里如果没有装进一些梦想,人生不会有什么大出息。欧洲的私立学校,教师有时竟然称学生为“先生”,我从电影上看到,那往往是很郑重的提醒,提醒学生责任意识,人的意识。

教育的细节体现教育意识,受教育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底子”,影响一生。基础教育的人文起点,有可能决定一生的精神高度。现时的教育非常重视“起跑线”,在地面竞逐,不惜像赛马赛狗一样狂奔,也许人忘记或是不屑于思想的飞翔,因为那没有终点。

幼儿园也不必称孩子,可以称“小朋友”。我上幼儿园时,记得最清楚的是老师喊我们“小朋友”,老师和同事说话,会说“等一会儿我把小朋友带过来”“我们班小朋友说有点冷”——我五岁就被别人当作“小朋友”,至今记忆犹新。

我读小学时,每次唱到“祖国的花朵”,我们这些小男生就别扭,我们不认为自己是花。直到好多年后,学生在教师节称“园丁”,我仍感到职业性质被扭曲,虽然“园丁”是个不错的意象。

我在课上问学生:“园丁的主要工具是什么?”所有的学生都作修剪树枝的动作,表示在用一把大剪刀。“那么,你们愿意让我剪去什么吗?”同学们都笑起来。

九十年代初曾有部电视连续剧叫“十六岁的花季”,这个短语在社会流行了好多年。有个学生作文中写“我们处在十六岁的花季”,这是个男生,可能因为遗传,才上高一他就长出了络腮胡,我认为他以后将要是张飞鲁智深一类的猛汉,没想到他也不由自主地用这个“花季”。我在课上读他作文,教室里有人窃笑,然后大家都哄笑起来,因为这个形象就在面前。

有了“人”的意识,志存高远,我班上女生都不想和这个“十六岁的花季”有什么联系,她们愿意说“我是一棵树”。大家都意识到需要有合理和谐的表达,不再想和“孩子”“花朵”有什么联系。

教师把十七八岁的学生称作“孩子”,或许是缺少“育人”的意识,或是情感替换(我们不能庸俗地认作“投资”)导致错位,高中生初中生在学习阶段被教师当作“孩子”,不利于长远的教育发展。

每每在生活中看到寻常家庭父母宠溺子女,上小学要接送,上中学也要接送,学校组织春秋游,每年不过一两次,家长也惴惴不安;上大学也送,负责拎行李;大学毕业,上班了,仍要操心,几十年来“培养接班人”,远远不止“扶上马送一程”,而是“一直陪”,生命不息,就永远、永远把子女当孩子。

这样的家庭教育给社会制造了无数困难,它成为社会风气后则是民族的危险。有鉴于此,学校教育,特别是“爱的教育”,不能没有理智。

“母爱”与“爱”也不能划等号。爱学生,是教师的职业修养;把学生当作自己的孩子,把师生关系转变为亲情,或是在学校教育中以亲情渗透教学关系,则不妥。

教师关心学生健康,关心他们的安全,是职责范围内的事,不是替代父母责任。有些老师真的把自己当成学生父母了。教师关注学生未来的择业、婚姻甚至子女教育,我完全看不出有什么必要,虽然这些现象也被作为师德先进事迹。

学生有感恩之心,应该肯定;但教师不能有“施恩于人”的认识。教育学生是教师的职业责任,学生是接受教育的公民,把学生当作私产,让学生背负“报恩”意识,不符合现代社会伦常。

我经常听到老教师说自己的学生如何感恩,不但逢年过节,就在平时,也经常上门,嘘寒问暖,家中大小事都有学生帮忙,个别的,甚至养老送终。我理解这些老师的感受,也尊重学生们的选择。我只是不希望这成为教育常态。

同理,学生视教师为“再生父母”也是落后意识。如果学生接受的是正确的教育,他的感恩,应当是对社会,——他的老师把他教育成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有社会责任感,有创造意识,对工作兢兢业业,在生活中是个有仁爱之心的人,这要比到老师家去“涌泉相报”要有价值。

作者|吴非(原名王栋生,笔名吴非,南京人,著名杂文作家,江苏省特级教师,首批教授级中学教师,南京市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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