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佈《關於對2018年省級園林城市(縣城)評價情況的通報》,對外公佈16個申報縣(市、區)的評價結果,山東省共有12個縣(市、區)達到省級園林城市(縣城)標準,其中聊城市申報了3個,通過了2個,莘縣未達標。
來自山東省住建廳官方網站數據顯示,2018年全省有16個縣(市)列入省級園林城市(縣城)評價範圍,分別是平陰縣、濟陽區、平度市、棲霞縣、魚臺縣、梁山縣、慶雲縣、武城縣、臨清市、莘縣、冠縣、陽信縣、博興縣、成武縣、鄄城縣及東明縣。其中,由於平度市、梁山縣、魚臺縣今年未提交申報材料,其餘13個縣(市)均提交了申報材料。
根據山東省縣級城市園林綠化評價辦法及標準要求,經對今年申報評價的平陰、冠縣等13縣及縣級市進行材料審查和遙感測試,通過實地考查和綜合評審,最終認為平陰縣、濟陽區、棲霞市、慶雲縣、武城縣、臨清市、冠縣、陽信縣、博興縣、成武縣、鄄城縣、東明縣等12個縣(市、區)達到省級園林城市(縣城)的標準。
從上述名單看到,聊城市共有臨清、莘縣和冠縣3個城市進行了申報,臨清和冠縣成功入選,數量佔比高於其它地級市。對於申報但未達到省級園林縣城標準的莘縣,也會針對存在的問題儘快整改到位,補齊工作短板,力爭早日達到省級園林縣城評價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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