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陈三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陈三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8年8月27日,湖南省政协原副秘书长陈三新(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三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陈三新,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株洲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三新利用担任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厅长、湘潭市委书记等职务之便,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审批资质、承揽工程项目、支付工程款等事项上为他人或单位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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