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程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彤程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10月7日以電話或電子郵件的形式發出召開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的通知。公司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於2018年10月12日(星期五)11:00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方式召開。會議應到監事3人,實到監事3人,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劉志京先生主持。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決議合法有效。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以實施募投項目的議案》

與會監事認為公司本次以募集資金向子公司增資,有助於募投項目的順利實施,符合公司發展的需要,沒有與募投項目的實施計劃相牴觸,不影響募投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於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的《關於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以實施募投項目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34)。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8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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