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是2016年ZY工作会议中提出的,这也是广大刚需购房者的心声。然而通过近年来政府不断政策调控,效果不仅仅是不太理想,而且越调控越涨价,越涨价越恐慌。结果是刚需人心惶惶,炒房越炒越旺。然而终于时隔两的2018终于有实质性的操作落实,而不再只是喊口号了。

首先,2018明令禁止首付贷,何为首付贷?首付贷,即是通过相关机构,以不同科目、名义的贷款方式,向购房者提供首付阶段的“贷款”,从而使购房支付能力不足或需资金周转的购房者达到按揭贷款首付比例,继而达到银行按揭贷款放款要求,完成贷款购房行为的一种金融产品。即购房者通过高杠杆,以10%,5%甚至是0首付买房,实现以小博大炒房获取利益的一种购房方式。“首付贷”常见的两种模式:模式一,开发商指定第三方金融机构进行放款;模式二,开发商自己帮购房者垫付部分首付款,购房者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此后购房者再在约定时间内,将剩余首付款还给开发商,无利息或者利息较少。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根据2017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215号文件精神


首先此文件涉及金融部门较广泛,不管外资,国有,股份、政策性银行,普遍撒网。人民银行分行、银监局、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邮政储蓄、外资银行、互联网金融协会、银行业协会、小额贷款公司协会都在其中。房子另外一个功能是贪官的洗钱功能,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房姐”龚爱爱,还有被称为“房叔”的广东省广州市城管执法局番禺分局原政委蔡彬。对购房首付分期严厉打击,主要是针对开发商、中介、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首付“众筹”,卖房人和购房人的“过桥贷”,“尾款贷”,“赎楼贷”,“首付贷”等变为重点打击。

对购房首付资金来源和收入证明严查,对那种个人消费贷、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变相购房行为加大管理。

银行和房管局部门系统将会互通,银行在审批的时候要参考房管局系统,个人住房贷款以网签合同备案价和房屋评估价的最低值,确定贷款额度。同时强化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抵押合同作为放款的依据。

对首付贷、虚假评估、出具虚假证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失信名单,并共享给银行业协会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上述房地产企业资质重点审核,对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罚款、取消网签资格。在房管局管理部门未将其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前,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增加新的授信。


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对违规提供购房融资行为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要整治,小额贷款公司要处罚,并依法录入征信系统。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各派出机构要对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业务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如果发现用此资金要问责相关人员,并将借款人纳入征信系统。

要了解客户的交易目的、交易性质、客户的实际控制人、交易的实际收益人,客户的交易记录和资料要保存5年以上。房产首付要求要用银行转账方式付款,如果现金交易超过5万的,交易之日起向反洗钱中心报告。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之:那些互联网金融,小额贷款公司,银行信用卡透支不要再得瑟下去了,搞不好就要进入企业征信系统,或受到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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