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是2016年ZY工作會議中提出的,這也是廣大剛需購房者的心聲。然而通過近年來政府不斷政策調控,效果不僅僅是不太理想,而且越調控越漲價,越漲價越恐慌。結果是剛需人心惶惶,炒房越炒越旺。然而終於時隔兩的2018終於有實質性的操作落實,而不再只是喊口號了。

首先,2018明令禁止首付貸,何為首付貸?首付貸,即是通過相關機構,以不同科目、名義的貸款方式,向購房者提供首付階段的“貸款”,從而使購房支付能力不足或需資金週轉的購房者達到按揭貸款首付比例,繼而達到銀行按揭貸款放款要求,完成貸款購房行為的一種金融產品。即購房者通過高槓杆,以10%,5%甚至是0首付買房,實現以小博大炒房獲取利益的一種購房方式。“首付貸”常見的兩種模式:模式一,開發商指定第三方金融機構進行放款;模式二,開發商自己幫購房者墊付部分首付款,購房者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此後購房者再在約定時間內,將剩餘首付款還給開發商,無利息或者利息較少。

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根據2017關於規範購房融資和加強反洗錢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215號文件精神


首先此文件涉及金融部門較廣泛,不管外資,國有,股份、政策性銀行,普遍撒網。人民銀行分行、銀監局、開發銀行、政策性銀行、國有銀行、股份制銀行、郵政儲蓄、外資銀行、互聯網金融協會、銀行業協會、小額貸款公司協會都在其中。房子另外一個功能是貪官的洗錢功能,陝西神木農村商業銀行原副行長“房姐”龔愛愛,還有被稱為“房叔”的廣東省廣州市城管執法局番禺分局原政委蔡彬。對購房首付分期嚴厲打擊,主要是針對開發商、中介、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小額貸款公司。首付“眾籌”,賣房人和購房人的“過橋貸”,“尾款貸”,“贖樓貸”,“首付貸”等變為重點打擊。

對購房首付資金來源和收入證明嚴查,對那種個人消費貸、經營性貸款、信用卡透支變相購房行為加大管理。

銀行和房管局部門系統將會互通,銀行在審批的時候要參考房管局系統,個人住房貸款以網籤合同備案價和房屋評估價的最低值,確定貸款額度。同時強化房產管理部門備案抵押合同作為放款的依據。

對首付貸、虛假評估、出具虛假證明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失信名單,並共享給銀行業協會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對上述房地產企業資質重點審核,對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進行罰款、取消網籤資格。在房管局管理部門未將其移出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前,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增加新的授信。


對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對違規提供購房融資行為的,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要整治,小額貸款公司要處罰,並依法錄入徵信系統。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各派出機構要對個人住房貸款、個人消費貸款、經營性貸款、信用卡透支等業務的監督和檢查力度,如果發現用此資金要問責相關人員,並將借款人納入徵信系統。

要了解客戶的交易目的、交易性質、客戶的實際控制人、交易的實際收益人,客戶的交易記錄和資料要保存5年以上。房產首付要求要用銀行轉賬方式付款,如果現金交易超過5萬的,交易之日起向反洗錢中心報告。

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總之:那些互聯網金融,小額貸款公司,銀行信用卡透支不要再得瑟下去了,搞不好就要進入企業徵信系統,或受到嚴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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