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8日,吉林省商務廳原黨組書記、廳長叢紅霞(正廳級)涉嫌貪汙罪、受賄罪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吉林市人民檢察院向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叢紅霞享有的訴訟權利,對其依法進行了訊問,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吉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叢紅霞擔任中國吉林東北亞投資貿易博覽會執委會秘書長、吉林省商務廳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多次貪汙公款,數額巨大;擔任吉林省政府副秘書長、中國吉林東北亞投資貿易博覽會執委會秘書長、吉林省商務廳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汙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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