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yJuice”商标遭侵权,还能让我好好喝个饮料吗?

“HeyJuice”商标遭侵权,还能让我好好喝个饮料吗?

因饮料商标侵权,北京茶桔便饮料店和杭州奇异鸟饮品公司将要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一杯小小的饮料,因为一个商标,而面临着这么巨大的赔偿。那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事情的起因是因为北京茶桔便饮品店和杭州奇异鸟饮品科技连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HeyJuice商标,北京和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和聚网络)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其诉至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据资料显示,北京和聚网络成立于2013年,运营并管理果蔬汁品牌“HeyJuice”。通过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并在京东、天猫等电商平台及7-11便利店等连锁商业终端进行销售,其经营范围已覆盖北京、上海、广州等全国200个城市。目前,北京和聚网络申请的“HeyJuice”商标仍在有效期内,并且还做了域名等级和著作权登记。

北京和聚网络发现北京茶桔便饮店未经许可,在店面门头、内部装饰以及其所销售的商品包装和容器上,都使用了与北京和聚网络“HeyJuice”商标相似的标识。而北京茶桔便饮店所销售的商品为果蔬饮料,与北京和聚网络的“HeyJuice”商标所核准使用的为同一种商品,两者的受众都为广大普通消费者,其行为必然会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同时,北京和聚网络调查发现,杭州奇异鸟饮品公司在百度搜索引擎中将“HeyJuice”购买为关键词进行网络推广,同时在其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突出使用了“HeyJuice”品牌,并进行招商加盟活动。

并且,北京和聚网络推断,北京茶桔便饮店系杭州奇异鸟饮品公司的加盟商,其所使用的“HeyJuice”标识为杭州奇异鸟饮品公司提供。

北京和聚网络认为:北京茶桔便饮店和杭州奇异鸟饮品公司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其商品上使用与北京和聚网络相似的商标,并以此谋取暴利,构成商标侵权;其次,二者使用与涉案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混淆,其行为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

商标侵权案例从简单的模仿、抄袭假冒驰名商标,到恶意抢注品牌、不正当竞争、网店售假各种形式都有,想要彻底杜绝商标侵权的现象,目前来看还是太难了。但是随着知识产权意识的不断普及,人们对于品牌意思的不断增强,未来这种想象一定会逐渐减少。每一家企业都应该拥有自己的品牌,而不是去蹭别人的热度,您说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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