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花錢運作取保候審爲由 一律師涉嫌詐騙委託人1500餘萬


以花錢運作取保候審為由 一律師涉嫌詐騙委託人1500餘萬

從目前的律師行業情況來看,與王慶軍案類似的案件,即便委託給北上廣等城市的資深一線律師代理,收費也不會超過幾百萬,而不至於達到上述案件中的1550萬的“律師費”。


以花錢運作取保候審為由 一律師涉嫌詐騙委託人1500餘萬


圖為已取保候審的王慶軍。受訪者供圖

文|新京報記者王巍


本文約3288字,閱讀全文約需6分鐘

涉嫌在接受當事人委託處理一起刑事案件時,以花錢找關係可以辦理取保候審為由,山東某律師事務所主任孟某先後向當事人兒子王永剛索要1500餘萬元。

王永剛回憶道,除了要求轉賬,孟某還讓他補簽了幾份委託合同,將上述部分錢款轉成“律師費”,並表示是為了應付查賬。直到父親因羈押期滿獲取保,孟某律師仍向其要“辦事費”。

日前,孟某因涉嫌詐騙罪被山東省淄博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案件8月份審查起訴,目前被退回公安補充偵查。王慶軍說,他和辯護律師已經要求自己遭到誤導作出的所有供述、證人證言以及審計報告等證據,作為非法證據排除。

剝洋蔥梳理發現,此前,以疏通關係和辦理取保候審為由,向當事人家屬索要錢財的案件不在少數,但作為代理律師,涉嫌向自己的委託人詐騙千萬的情況還較為罕見。再加上由於律師在前期代理工作沒有盡職,導致委託人所涉及的案件在審理階段,出現證據等方面可能違法等方面“後遺症”。

四次轉賬共計650萬

以花錢運作取保候審為由 一律師涉嫌詐騙委託人1500餘萬


2015年7月,一起發生在山東的股權糾紛涉及兩家企業的股權轉讓,雙方在山東青州發生矛盾並報案,青州警方認為該事件屬於經濟糾紛,因此於2015年3月作出不予立案的決定,此後,糾紛中的一方到武漢公安局進行報案。2015年7月,糾紛中另一方的企業負責人王慶軍以及公司另兩名員工被武漢警方帶走。

通過朋友介紹,王慶軍的兒子王永剛委託山東某律師事務所主任孟某出任父親的辯護律師,簽訂委託代理合同,並支付了150萬的律師費。

“一開始孟律師看了我們這邊提供的有關材料,又去武漢見了我父親後,說我父親沒有多大問題,就是經濟糾紛,傾向於無罪辯護。但後來我父親被批捕,他跟武漢那邊溝通幾次後,回來跟我說,這個事情很嚴重,要取得對方諒解才可能取保,然後開口說再要300萬疏通關係辦理取保候審。”王永剛說道。

由於急於給父親辦理取保候審手續,2015年8月,王永剛將300萬打入孟某律所的賬戶,王永剛說轉賬後孟某還將到賬金額拍了照片,聲稱是發給辦事人員確認錢已經到賬,對方可以開始辦理取保事宜。

直到2016年1月中旬一天,孟某向王永剛表示,他見到了王慶軍涉案的審計報告書,並且向王永剛出具了審計書的草稿,其中顯示王慶軍涉嫌挪用資金和侵佔近2億元。

“他說問題很嚴重,如果可以出600萬,他可以找關係修改這份審計報告,結果對我父親會比較有利。”王永剛說,自己隨後將600萬打入孟某律所賬戶。

王永剛回憶,除了上述兩起疏通關係辦理取保和修改審計報告為由索要錢款的情況外,孟某於2016年3月至8月,以取保候審、請客送禮等為由,讓自己四次轉賬共計650萬元。電話錄音亦可以佐證,孟某當時以取保候審等各種藉口向王永剛索要錢款。

王永剛補充道,除了要求轉賬,孟某還讓他補簽了幾份委託合同,將上述部分錢款轉成“律師費”,並表示是為了應付查賬。王永剛表示,在此過程中,自己對案件背後的法律程序進展並不是很清楚。

取保候審後仍要500萬“辦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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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由於武漢公安在沒有管轄權限的情況下跨省抓人,王慶軍被公訴至法院後,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法院於2016年8月12日,以“沒有管轄權為由”向檢察院出具《退案函》。2016年8月18日,在法院退案後6天,王慶軍三人被取保候審,至此,王慶軍被扣押400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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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法院向檢察院出具的《退案函》。 受訪者供圖

剝洋蔥瞭解到,王慶軍此次被取保候審,實為是按照法律規定,因被羈押期限已經屆滿,公安機關依法必須給王慶軍辦理取保候審手續。

但就在王慶軍被取保後的第二天,孟某再次找到王永剛,表示已經成功辦理了取保,要求王永剛轉賬500萬。王永剛說,此時自己仍舊沒有太多懷疑。

“直到見到我父親,我才意識到孟律師說的很多話是假的。”王永剛說,父親被羈押期間,因無法到看守所與父親見面,所有的信息都是由孟某傳遞。

在此過程中,孟某向王永剛承諾,已經跟糾紛公司多次進行談判,只要答應對方條件,對方就可以出諒解書,同時要求讓王慶軍簽署多份和解協議以換取取保從輕等等。

王永剛說,父親被取保候審後向自己講述,他在看守所所簽署的文件,孟某每次都是催促簽名,不讓詳細閱讀,然後表示“簽了就能早出去。”

王慶軍向記者講述道,每次與孟某會見時,對方几乎很少談及案情,核對證據,大多都在強調自己正在跟武漢警方談判,促成和解,並找關係讓他可以早點出去。王慶軍說,在看守所羈押期間,與孟某會見多次,但卻沒有見他做過任何會見筆錄。

由於通過花錢找關係很快能讓自己出去的承諾總是無法兌現,王慶軍開始懷疑孟某此前的行為。他表示,其在看守所內曾經託其他律師帶信給兒子王永剛,表示孟某可能是“內鬼”,編造謊言誘騙他承認有罪。但兒子王永剛卻因孟某有多種官方身份,而對他深信不疑。


代理律師涉嫌詐騙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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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料顯示,孟某案發前擔任山東某律師事務所主任和淄博市政府法律顧問。

2018年2月14日,淄博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發佈《關於暫停孟某法律顧問委員會委員職責的公告》,文內表示孟某2017年12月27日被聘為市委市政府法律顧問委員,“現因個人原因暫時無法正常履職”,根據相關規定,暫停其法律顧問職責。

2018年2月,孟某因涉嫌詐騙被刑事拘留,3月被檢方批准逮捕。今年4月,淄博檢方公佈27起刑事案件進展情況,其中包括“以詐騙罪對犯罪嫌疑人孟某批准逮捕”,並表示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2018年8月16日,淄博市公安局臨淄分局對孟某一案移送審查起訴。根據公安部門偵查消息,孟某涉嫌在代理王慶軍涉嫌挪用資金案件中,以辦理取保候審等為由,向王慶軍之子王永剛索要1550萬元,公安機關以孟某涉嫌詐騙罪移送審查起訴,目前案件被退回補充偵查。

今日,剝洋蔥聯繫到孟某辯護人,對方表示,現階段不方便對案件情況作出回應。

該案受害人王永剛的代理律師程曉璐稱,自己於8月份接受被害人的委託代理此案,已經申請檢方對孟某案的其他問題等事項進行進一步調查,因尚未提起公訴,案件具體情節不便透露。

淄博市人民檢察院表示,該案承辦人本週外出培訓,對案件情況暫時無法回應。記者致電淄博律協,對方對孟某涉嫌詐騙一事回覆表示“不太清楚”。

記者注意到,目前淄博律協的官方網站內,“副會長”一欄已經沒有孟某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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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律師網上已找不到孟某的名字。官網截圖。

當事人稱所作供述遭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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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律師收費管理辦法》規定,“政府制定的律師服務收費應當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和律師業的長遠發展,收費標準按照補償律師服務社會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潤與法定稅金確定。”

記者瞭解到,從目前的律師行業情況來看,與王慶軍案類似的案件,即便委託給北上廣等城市的資深一線律師代理,收費也不會超過幾百萬,而不至於達到上述案件中的1550萬的“律師費”。

據瞭解,王慶軍案件被法院退回後,武漢市公安局對涉案罪名進行調整,再次將該案移送起訴。隨後,湖北省檢察院向最高人民檢察院申請指定管轄。

2017年4月5日,最高檢向湖北省檢察院作出批覆,稱湖北省檢察機關對此案沒有管轄權。要求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此後該案被起訴至青州法院。

2018年10月9日,該案在青州法院進行了庭前會議。王慶軍說,他和辯護律師已經要求武漢公安違法管轄以及自己遭到誤導作出的所有供述、證人證言以及審計報告等證據,作為非法證據排除。目前,青州法院尚未對該申請作出明確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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