枭雄吴长江,从亿万富豪到身陷囹圄

枭雄吴长江,从亿万富豪到身陷囹圄


9月21号,根据网易号外报道,曾经轰动一时的雷士照明吴长江案有了新的的进展。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因是“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伴随这条消息,已经慢慢被淡忘的吴长江案再次走进了人们的视线中。两年前,也就是2016年12月,雷士照明原董事长吴长江因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经惠州中院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责令退赔人民币370万元。这个审判结果是当时各大媒体的财经头条,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在中国的当代商业史上,曾经一手创立了雷士照明的吴长江,注定要留下属于自己的印记。不过,在这部争夺公司控制权大戏中,他是一个悲剧性的角色。

枭雄吴长江,从亿万富豪到身陷囹圄

一,从重庆到广东

就像大多数做出了卓越成就的企业家一样,在最开始,吴长江的人生是一个经典的励志故事,没有背景,也没有资源,独自一人白手打天下,凭借着勤奋,不懈的付出和敏锐的商业洞察,开拓了一片天地,名扬中国商业界。

1965年,吴长江生于重庆的一个农村家庭,从小就渴望走出贫瘠的乡村。

1985年,他考入了西北工业大学,学习飞机制造,毕业后被分配到了陕西汉中航空公司,有了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生活条件大为改善。

但是做一辈子的工程师,这显然不是他的人生目标。此时正值改革开放的时代浪潮,“下海”去寻觅致富发家更好的机会,是有志向的年轻人的普通心态。1992年,在他即将被提拔为副处长的前夕,吴长江选择了辞职,只身南下闯荡。

在朝气蓬勃的南方城市,他一度做过保安,但是不久后就辞职了,后来在朋友的介绍下,才误打误撞地进入了一家照明工厂,开始与灯结缘。这也是他一生事业的开端。

在照明工厂,吴长江做过设计公司,也做过管理工作,他工作认真勤奋,备受上级领导赏识,摸爬滚打了几年之后,吴长江再次选择了辞职。他找了另外五个股东,合伙成立了惠州明辉电器公司。

这是他第一次合伙创业,他出资不多,更多的是作为公司的管理人员出力,后来因为与老板对公司发展方向的分歧,再次选择了辞职。但是这三四年间,他尝到了创业所带来的惊喜。“当时我们没有什么设备,全部都是手工组装,加班加点。两个星期后,我们把2万支产品交到客人手上,第一桶金让我们赚了20多万元。”吴长江后来回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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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作创业,兄弟阋墙

1998年,挖到第一桶金的吴长江,在惠州真正开启了自己的照明生意。

他和高中同学杜刚、胡永宏,建立了三足鼎立的合伙人模式,成立了雷士照明,这一年他33岁。当时吴长江提议:“我出 45 万,占 45% 股权,你们俩出 55 万,各占股 27.5%”。 其实,当时经济实力占优的吴长江完全有能力再出 6 万,让自己的占股达到51%;但当时他认为控股权不重要,兄弟情义才是第一位的。

这种只讲兄弟义气不讲商业规则的做法,也为自己,也为雷士照明埋下了隐患。

在此后的几年,雷士照明的发展顺风顺水,从一个地方小品牌逐渐成了国内首屈一指的品牌,同时开始尝试国际化路线,走向世界,“希望它能成为亚洲老大”。

公司赚大钱了,但这时吴长江却和他们爆发了剧烈的矛盾,就像陈可辛执导的电影《中国合伙人》中的那样,彼此从亲密无间转为怒目相向。最后的协商结果是:决定分家,两位联合创始人杜刚和胡永宏各拿8000万元退出公司。

胡、杜两人离开,让公司的资金一下子处于短缺之中。资金流的捉襟见肘,这也成为了日后雷士照明历次纠纷商业纠纷的最大根源之一。

2005年,雷士照明的账户上几乎成了空壳,解决紧张的资金状态成了吴长江的最大挑战,后来他求助于中国教父级的商业大佬柳传志,暂时地度过了危机。

2008年左右,为了增强技术实力,吴长江收购了世通投资有限公司,但是由于现金不足,再次进行了融资。在该次融资中,高盛与软银赛富联合向雷士照明投入4656万美元,其中高盛出资3656万美元、软银赛富出资1000万美元。此时,第一大股东变成了软银赛富,吴长江跌落为第二大股东。

2010年5月20日,雷士照明如愿在香港主板市场挂牌上市,同年6月以18亿元人民币的品牌价值入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位列行业第一。

吴长江达到了职业生涯的顶峰,成为了中国照明行业的领军人物,但是他由于失去了公司的主导权,日后更大的变局也由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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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董事长到阶下囚

2012年,吴长江与第一大股东软银赛富发生了冲突,被迫辞去了在雷士照明的职位,接替他出任董事长的则是软银赛富的阎焱。他“以退为进”,私下里联合公司的经销商发动反击,在当年9月初重返公司。

随后,吴长江引入王冬雷控股的德豪润达。德豪润达以共计16.54亿港元收购雷士照明6.33亿普通股,占股20.08%,成雷士照明最大股东。吴长江仍然是第二大股东。

摆脱了原来的第一大股东软银赛富,但是他的企业领导人地位仍然充满着变数。

在吴长江和和王冬雷合作的初期,俩人的盟友关系还算融洽,但是意料之外,也是意料之中的,不久后他们关系就恶化了。

2014年5月,德豪润达继续增持雷士照明的股份,王冬雷成为了雷士照明的董事长。同年6月,吴长江被降职任命为执行董事。两个月后,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超过95%的股东投票支持罢免吴长江的董事职务及其在附属公司的职务。换句话说,也就是让吴长江从雷士照明彻底出局。

于是,吴长江和雷士照明的第一大股东王冬雷之间发生一系列的冲突,简直堪称“宫斗剧”,让人目不暇接。罢免,“斗殴”,起诉等各种剧情轮番上演。

2014年9月,雷士照明公司公开表示将起诉吴长江涉嫌挪用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次年,吴长江因涉嫌挪用资金罪,正式被批准逮捕,当年12月,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雷士照明的吴长江时代彻底落下了帷幕。

吴长江曾说过:“我作为创始人,我应该考虑公司的长期的战略发展,因为我一直有个梦想,包括我们的团队都有一个梦想,想把雷士做成一个世界品牌,作为一个中国在世界上著名的照明的品牌。”这个“梦想”现在看起来,真是令人唏嘘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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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业者VS投资人

吴长江个性鲜明,讲究义气,对旗下的经销商相当照顾,在带领雷士照明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更是展现出了巨大的个人魅力,但是他管理企业时“人治”的色彩太过浓厚,对公司的各项规定制度视若无物,经常越过董事会发号施令,这也导致了他与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相处时,总是发生各种矛盾,难以和谐相处。

更重要的是,他对现代企业的股权融资不是特别了解,作为一个企业的创业者和投资人之间如何相互没有摆正好心态,从而为后来的控股权纠纷埋下了隐患。

雷士照明的吴长江事件,被媒体解读为创业者与投资人的控股权之争。在控股权之争的背后,实际上更存在着一种游戏规则、价值观和理念上的分歧和较量。

正如资深分析人士、中金能投基金董事长周晓垣在《股权融资整体解决方案》中评论道的:“从决定融资那一刻起,创业者就要清醒地认识到,所有的投资人都是以追求资本的增值为最大的动机。投资方的唯一目的,就是要创业人创造数倍的回报价值。因此,创业人要在充分评估公司现状和发展前景的情况下引入合适的资本方,双方的价值观以及发展理念是否相同,是决定融资与否的前提。”

吴长江出局,留给了我们许多的思考:在大众创业的时代,作为一个创业者该如何和投资人相处?这是一门学问。相处得好,就是鱼和水的关系,相处得不好,可能就是冰与火的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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