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協議沒簽署房子就被拆 依法維權獲得25萬國家賠償

你說這事氣不氣人:原本想著徵地拆遷有補償,結果一分錢沒拿到不說,房子還被拆遷方給強拆掉,氣不過的安徽農民王剛(化名)果斷將當地拆遷部門告上法庭,經過一二審之後,他最終獲得25萬餘元的國家賠償。

這是盛廷律師事務所王令剛律師經手的一起行政訴訟官司。

拆遷協議沒簽署房子就被拆 依法維權獲得25萬國家賠償

圖文無關

2014年1月,在尚未簽署拆遷補償協議、未拿到一分錢補償款的情況下,安徽某拆遷部門將王剛家位於集體土地上280多平方米房屋拆除。

這下好了,原本想著拆遷可以拿筆錢的,結果錢沒有領到一分,房子卻毀於一旦,關鍵是之後這事兒就沒了下文,王剛的心情是蒙圈的。

無奈之下,在做好相關證據收集後,王剛聘請律師依法向當地法院提起國家賠償。

當地法院認為在拆遷協議未簽署的情況下就強拆房屋,拆遷部門的行為屬於違法,綜合雙方遞交的各種證據,依據《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相關規定,判決當地拆遷部門賠償王剛各類損失25萬餘元。

拆遷協議沒簽署房子就被拆 依法維權獲得25萬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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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判決之後,王剛感覺價額偏低,又向中級法院提起上訴,準備多索賠部分賠償款。

實話實說,在獲悉當地要拆遷且被自家強拆的幾率很大時,王剛沒有做好相應的證據收集準備,包括房屋構造、裝修、室內設備設施等的拍照、錄像,結果房子被拆掉後,他在訴訟過程中提起相關索賠要求時,因為沒有合理的證據支持,法院也只能綜合考慮損失的合理性、損失物品的折舊以及同類物品的市場概況等因素,將損失數額酌情認定2萬元。

後來王剛不服提起上訴,當地中級法院終審判決拆遷方賠償各種費用25.3萬餘元。

在盛廷律師看來,此類訴訟其實打贏並不難,畢竟拆遷方是存在明顯違法違規行為,但是,王剛在前期的證據準備上存在很大問題,比如他得知拆遷信息後,也沒把這事兒放在心上,總覺得只要自己堅守,就會有轉機,或許就能多獲得點補償,最終結果是房子沒了,後期維權時相當被動。

當然,經過一番訴訟後,王剛好歹到手也有25萬多元。

通過此事,盛廷律師想告訴廣大拆遷戶,當你獲悉當地要徵地拆遷時,一定要及時關注相關信息,在不懂法律的情況下,多諮詢專業人士,或身邊懂法之人,至少要明白拆遷走到哪一步,自己該做哪些準備。

而不是坐在家裡,憋一肚子氣準備與拆遷方對抗,這樣做不僅於事無補,還浪費掉收集證據的機會,使得後期的維權困難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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